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精神,对《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阳江 (略)
建设地点:位于阳江港总体布局规划中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的#17泊位,地理位置为北纬21°42′,东经110°48′。
建设项目概况:拟建设 10 万吨级通用泊位 1个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采用高桩作业平台+引桥式顺岸布置,泊位长度 280m,后方*域形成面积 12.3597公顷(2013 年已完成填海),因拟建码头前沿现状还有部分临时桩基,因此还需拆除临时桩基。计划吞吐量: 散货 260 万吨/年,件杂货 80 万吨/年。总投资金额:63775.77 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阳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海港纵一路1号
联系人:冯亮东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编制单位:广东邦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凤浦中路679号140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邮箱:*@*xsurvey.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阳江 (略)
2023年10月10日
作者(yyyyy,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11 15:03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精神,对《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阳江 (略)
建设地点:位于阳江港总体布局规划中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的#17泊位,地理位置为北纬21°42′,东经110°48′。
建设项目概况:拟建设 10 万吨级通用泊位 1个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采用高桩作业平台+引桥式顺岸布置,泊位长度 280m,后方*域形成面积 12.3597公顷(2013 年已完成填海),因拟建码头前沿现状还有部分临时桩基,因此还需拆除临时桩基。计划吞吐量: 散货 260 万吨/年,件杂货 80 万吨/年。总投资金额:63775.77 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_*.html
四、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阳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海港纵一路1号
联系人:冯亮东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编制单位:广东邦鑫 (略)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凤浦中路679号140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
邮箱:*@*xsurvey.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阳江 (略)
2023年10月10日
作者(yyyyy,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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