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精制费托蜡及聚*烯改性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略) | 宁夏绿源 (略)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基新材料产业区,不新增占地,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主要利用现有聚*烯成品库房改造成聚*烯改性生产车间、精制费托蜡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储罐、废气治理设施等设施设备,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为3万吨精制费托蜡、6万吨聚*烯改性。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设置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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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精制费托蜡及聚*烯改性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略) | 宁夏绿源 (略)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基新材料产业区,不新增占地,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主要利用现有聚*烯成品库房改造成聚*烯改性生产车间、精制费托蜡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储罐、废气治理设施等设施设备,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产品规模为3万吨精制费托蜡、6万吨聚*烯改性。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设置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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