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对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周显金
电 话: 0830-*
地 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叙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1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江祖明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3〕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叙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项目选 (略) (略) 叙永县龙凤镇头塘村建设,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项目建设全电熔炉一座,配置一台8S数控制瓶机和一台9S数控制瓶机,项目建设包括基础建设、配料系统、全电熔炉、供配电设施、供配气设施、环保系统、软化水系统、成型机、退火炉、热转印机、烤花炉、输送设备、烘箱、码垛机、碎玻璃回收系统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玻璃酒瓶年产能2.2万吨、深加工年烤花6700万套、印刷2000万套。项目总投资33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13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至3#天然气玻璃窑炉焚烧后,一并排入3#玻璃窑炉配套的电除尘+SCR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系统处理+干法脱氟除尘一体化设备后依托现有60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不设置排气筒;烤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废气管道依托原有项目建成的催化燃烧装置RCO对烤花废气进行处理,再依托现有22m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车间封闭,废气采用整体抽风抽至原有项目建成的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再依托现有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滴料循环冷却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龙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桶内衬袋、隔油池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印版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废的废油墨桶统一收集后厂家回收。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通过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8 | |
有效期自 | 2023/10/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H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我局对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 周显金
电 话: 0830-*
地 址: 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叙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1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江祖明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叙永建函〔2023〕1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叙永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叙永东玻5#炉(水晶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收悉。项目选 (略) (略) 叙永县龙凤镇头塘村建设,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项目建设全电熔炉一座,配置一台8S数控制瓶机和一台9S数控制瓶机,项目建设包括基础建设、配料系统、全电熔炉、供配电设施、供配气设施、环保系统、软化水系统、成型机、退火炉、热转印机、烤花炉、输送设备、烘箱、码垛机、碎玻璃回收系统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玻璃酒瓶年产能2.2万吨、深加工年烤花6700万套、印刷2000万套。项目总投资33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06-*-04-01-*】FGQB-0113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无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开发方式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整改和运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废处置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至3#天然气玻璃窑炉焚烧后,一并排入3#玻璃窑炉配套的电除尘+SCR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系统处理+干法脱氟除尘一体化设备后依托现有60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不设置排气筒;烤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废气管道依托原有项目建成的催化燃烧装置RCO对烤花废气进行处理,再依托现有22m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车间封闭,废气采用整体抽风抽至原有项目建成的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再依托现有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滴料循环冷却水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龙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墙体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存放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桶内衬袋、隔油池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印版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厂家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废的废油墨桶统一收集后厂家回收。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加强源头控制、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通过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日常环境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0/8 | |
有效期自 | 2023/10/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叙永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H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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