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垣县诚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置换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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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垣县诚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置换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襄垣县诚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置换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2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项目名称:襄 (略) 锅炉置换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店店西北阳村)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锅炉置换项目(项目代码2209-*-89-02-*),位于襄垣经济开发区富阳园区襄 (略) 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的3#、4#(2×240t/h)锅炉进行拆除,在原址上建设一台480t/h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襄垣县城集中供热及周边企业热源,不发电,同时设计改造完成排烟系统。项目总投资为27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00万元,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锅炉拆除及新建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施工过程中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周围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烟气采用“炉内喷电石渣+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电石渣石膏法脱硫”的治理措施,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1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渣仓、电石渣仓分别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确保含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粉状物料运输采用罐车运输,合理确定运输路线,有效避免对运输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同时加强厂区硬化、绿化及洒水降尘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软水装置排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及循环冷却水系统,不能利用的排入襄矿集团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生活废水排入襄矿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利用渗坑或设置废水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各类废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本项目除尘灰、灰渣、脱硫石膏等应及时清理,符合综合利用条件的要按照协议全部综合利用,如不能满足全部利用要求时应配套建设备用灰渣场,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6、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内按照评价要求严格进行分区防渗,将脱硫塔等重点防渗区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由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保证防渗措施有效性及稳定性。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维护,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四周加强绿化,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植物。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44.91t/a,二氧化硫154.12t/a,氮氧化物220.18t/a。

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1日建设单位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3年8月1日和2023年8月4日在《长治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3年7月24日建设单位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西北阳村、付村张贴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8月22日,建设单位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关于襄垣县诚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置换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2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部

项目名称:襄 (略) 锅炉置换项目

建设地点: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店店西北阳村)

建设单位:襄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襄 (略) 锅炉置换项目(项目代码2209-*-89-02-*),位于襄垣经济开发区富阳园区襄 (略) 现有厂区内,拟对现有的3#、4#(2×240t/h)锅炉进行拆除,在原址上建设一台480t/h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襄垣县城集中供热及周边企业热源,不发电,同时设计改造完成排烟系统。项目总投资为27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00万元,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锅炉拆除及新建循环流化床锅炉等施工过程中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周围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为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烟气采用“炉内喷电石渣+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电石渣石膏法脱硫”的治理措施,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1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渣仓、电石渣仓分别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确保含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粉状物料运输采用罐车运输,合理确定运输路线,有效避免对运输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同时加强厂区硬化、绿化及洒水降尘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软水装置排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及循环冷却水系统,不能利用的排入襄矿集团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生活废水排入襄矿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利用渗坑或设置废水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各类废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本项目除尘灰、灰渣、脱硫石膏等应及时清理,符合综合利用条件的要按照协议全部综合利用,如不能满足全部利用要求时应配套建设备用灰渣场,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6、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内按照评价要求严格进行分区防渗,将脱硫塔等重点防渗区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由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保证防渗措施有效性及稳定性。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维护,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四周加强绿化,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植物。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44.91t/a,二氧化硫154.12t/a,氮氧化物220.18t/a。

公众参与情况:

1、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1日建设单位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2023年8月1日和2023年8月4日在《长治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3年7月24日建设单位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西北阳村、付村张贴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8月22日,建设单位在山西环保信息公示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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