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广东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广东源 (略) 已于2023年10月8日组织召开“广东源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源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禅城区南庄镇杏丰路13号A1座-5
验收范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423.16m2,建筑面积为4423.16m2,主要从事石墨烯发热岩板的研发及生产,年研发及生产石墨烯发热岩板*件。已通过审批的设备有:卧式磨砂机2台,喷砂机1台、贴遮蔽设备1台,单轴往复式喷涂机1台,表干炉1台,铜箔贴标机1台,铜浆自动刷涂机1台,石墨烯固化炉1台,点焊机2台,灌胶机1台,封装树脂固化炉1台,综合测试仪1台,覆膜机1台,空压机2台,纯水机1台,烘箱1台,旋转粘度计1台,电子秤1台,电导率仪1台。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
项目主要从事石墨烯发热岩板的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中涉及有机废气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设置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多次循环后需要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理,不外排。
②实验室容器清洗用水
项目实验室主要进行浆料配方研发及部分原材料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石墨烯浆料的粘度、粒度,水性硅树脂粘度、比重,环氧树脂粘度、固化时间,水性铜浆的导电率等。实验室中的容器使用后需要使用水进行清洗,部分已凝固或固化的实验品需要使用酒精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
③生产设备(卧式磨砂机及铜浆料罐、喷头)清洗废水
项目卧式磨砂机,铜浆料罐、喷头需进行定期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
④反渗透浓水
项目制浆的过程中需使用纯水,纯水需通过制纯水机对自来水进行反渗透处理后制得,制纯水过程会产生浓水,浓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CODCr等其他污染指标浓度较低,可作为清净下水排放。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CODCr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城镇二级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⑤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CODCr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城镇二级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打磨粉尘
本项目喷石墨烯基底为陶瓷砖,为了获得良好的喷涂效果,需在喷涂前对陶瓷砖表面进行打磨,使用喷砂机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陶瓷粉尘。项目喷砂机为密闭操作,建设单位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对打磨粉尘进行处理,项目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终废气经不低于2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
本项目使用石墨烯浆料在陶瓷砖表面进行喷涂并固化;使用环氧树脂胶F8005粘结圆环;使用环氧树脂胶7115C对喷涂后的陶瓷砖表面进行灌胶封装并固化;使用导电铜浆在陶瓷砖表面边缘刷导电层;使用酒精对实验室容器进行清洗。上述过程中由于原辅材料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生产过程中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
同时,由于石墨烯材料为比重很小的粉料,虽然其混合了有机溶剂和树脂,但因比重悬殊,最终形成的浆料仍为粉状,因此,在球磨、喷涂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计。
建设单位将车间内各工序(除打磨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一同收集后进行处理,各工序分别采用整室收集、集气罩或排放口收集管道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编号为DA001。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卧式磨砂机、喷砂机、单轴往复式喷涂机、铜箔贴标机、铜浆自动刷涂机、石墨烯固化炉、灌胶机、封装树脂固化炉、综合测试仪、覆膜机、空压机、纯水机等,设备声级范围在65~80dB(A)之间。项目采用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打磨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和废砂、废胶带、废纸、 (略) 回收利用;石墨烯喷涂产生的废粉、石墨烯喷涂废粉、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含润滑油桶、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残渣、实验室清洗残渣及石墨烯浆料样品、实验室容器清洗废水、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
根据原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广东源 (略) 已于2023年10月8日组织召开“广东源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源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禅城区南庄镇杏丰路13号A1座-5
验收范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423.16m2,建筑面积为4423.16m2,主要从事石墨烯发热岩板的研发及生产,年研发及生产石墨烯发热岩板*件。已通过审批的设备有:卧式磨砂机2台,喷砂机1台、贴遮蔽设备1台,单轴往复式喷涂机1台,表干炉1台,铜箔贴标机1台,铜浆自动刷涂机1台,石墨烯固化炉1台,点焊机2台,灌胶机1台,封装树脂固化炉1台,综合测试仪1台,覆膜机1台,空压机2台,纯水机1台,烘箱1台,旋转粘度计1台,电子秤1台,电导率仪1台。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
项目主要从事石墨烯发热岩板的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中涉及有机废气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设置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多次循环后需要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理,不外排。
②实验室容器清洗用水
项目实验室主要进行浆料配方研发及部分原材料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石墨烯浆料的粘度、粒度,水性硅树脂粘度、比重,环氧树脂粘度、固化时间,水性铜浆的导电率等。实验室中的容器使用后需要使用水进行清洗,部分已凝固或固化的实验品需要使用酒精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
③生产设备(卧式磨砂机及铜浆料罐、喷头)清洗废水
项目卧式磨砂机,铜浆料罐、喷头需进行定期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外排。
④反渗透浓水
项目制浆的过程中需使用纯水,纯水需通过制纯水机对自来水进行反渗透处理后制得,制纯水过程会产生浓水,浓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CODCr等其他污染指标浓度较低,可作为清净下水排放。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CODCr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城镇二级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⑤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CODCr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城镇二级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打磨粉尘
本项目喷石墨烯基底为陶瓷砖,为了获得良好的喷涂效果,需在喷涂前对陶瓷砖表面进行打磨,使用喷砂机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陶瓷粉尘。项目喷砂机为密闭操作,建设单位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对打磨粉尘进行处理,项目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最终废气经不低于25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
本项目使用石墨烯浆料在陶瓷砖表面进行喷涂并固化;使用环氧树脂胶F8005粘结圆环;使用环氧树脂胶7115C对喷涂后的陶瓷砖表面进行灌胶封装并固化;使用导电铜浆在陶瓷砖表面边缘刷导电层;使用酒精对实验室容器进行清洗。上述过程中由于原辅材料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生产过程中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
同时,由于石墨烯材料为比重很小的粉料,虽然其混合了有机溶剂和树脂,但因比重悬殊,最终形成的浆料仍为粉状,因此,在球磨、喷涂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计。
建设单位将车间内各工序(除打磨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一同收集后进行处理,各工序分别采用整室收集、集气罩或排放口收集管道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编号为DA001。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卧式磨砂机、喷砂机、单轴往复式喷涂机、铜箔贴标机、铜浆自动刷涂机、石墨烯固化炉、灌胶机、封装树脂固化炉、综合测试仪、覆膜机、空压机、纯水机等,设备声级范围在65~80dB(A)之间。项目采用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打磨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和废砂、废胶带、废纸、 (略) 回收利用;石墨烯喷涂产生的废粉、石墨烯喷涂废粉、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含润滑油桶、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残渣、实验室清洗残渣及石墨烯浆料样品、实验室容器清洗废水、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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