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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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关于发布“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我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委托广州广茂 (略) 编制了《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24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关于《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审[2020]2号)。取得批复后,项目即开工建设。截止2020年8月,项目建成生产车间1座(1#车间),原料仓库1座,并建有锅炉房、水泥罐、配电房以及生活区等附属工程,二级沉淀池、三级养护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环保工程,形成1条年可生产水泥电杆15000根的生产线。因建设过程中建设 (略) 场需求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决定对项目进行分期(两期)建设分期验收。并于2021年12月自行开展《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一期已建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

20 (略) 场需求,二期工程于2023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9月3日建设完成。建成生产车间1座(2#车间),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养护泥浆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并项目区东北侧新建生活区,该生活区建成后一期、二期工程员工共用该生活区,原生活区用作日常办公及仓库,生活区配套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池。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锅炉房、原料仓库及成品堆场。

项目运营期初期雨水经收集暂存后连同经回水池收集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区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经化粪池处理的其他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收集池暂存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施肥;办公区生活污水排入办公区化粪池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运营期废气主要涉及原料装卸、水泥罐呼吸孔、投料搅拌无组织粉尘,以及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项目原料仓库设置顶棚、四面围挡,运营期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装卸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场粉尘的污染影响;水泥罐罐顶配套设置有滤芯除尘器,水泥罐呼吸孔粉尘可得到有效可控制;投料机料仓密闭、下料口密闭,投料机与搅拌机之间使用密封帆布连接,投料搅拌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较少;锅炉配备水膜除尘器,锅炉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水泥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用于生产;养护池水泥浆收集固化后外售处置;锅炉除尘装置灰渣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与周围农田施肥;不合格产品敲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上宝甸村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可正常投入使用。为此,特拟定于2023年10月12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甸南镇海虹村委会上宝甸村

建设单位:剑川顺仟百 (略)

竣工日期:2023年9月3日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谭慧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验收试运营公示.pdf

,剑川县

关于发布“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运行起止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我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委托广州广茂 (略) 编制了《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24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关于《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审[2020]2号)。取得批复后,项目即开工建设。截止2020年8月,项目建成生产车间1座(1#车间),原料仓库1座,并建有锅炉房、水泥罐、配电房以及生活区等附属工程,二级沉淀池、三级养护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环保工程,形成1条年可生产水泥电杆15000根的生产线。因建设过程中建设 (略) 场需求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决定对项目进行分期(两期)建设分期验收。并于2021年12月自行开展《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一期已建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

20 (略) 场需求,二期工程于2023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9月3日建设完成。建成生产车间1座(2#车间),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养护泥浆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并项目区东北侧新建生活区,该生活区建成后一期、二期工程员工共用该生活区,原生活区用作日常办公及仓库,生活区配套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池。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锅炉房、原料仓库及成品堆场。

项目运营期初期雨水经收集暂存后连同经回水池收集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区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经化粪池处理的其他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收集池暂存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施肥;办公区生活污水排入办公区化粪池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运营期废气主要涉及原料装卸、水泥罐呼吸孔、投料搅拌无组织粉尘,以及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项目原料仓库设置顶棚、四面围挡,运营期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装卸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场粉尘的污染影响;水泥罐罐顶配套设置有滤芯除尘器,水泥罐呼吸孔粉尘可得到有效可控制;投料机料仓密闭、下料口密闭,投料机与搅拌机之间使用密封帆布连接,投料搅拌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较少;锅炉配备水膜除尘器,锅炉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水泥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用于生产;养护池水泥浆收集固化后外售处置;锅炉除尘装置灰渣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与周围农田施肥;不合格产品敲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上宝甸村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可正常投入使用。为此,特拟定于2023年10月12日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工作,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剑川县甸南镇电杆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甸南镇海虹村委会上宝甸村

建设单位:剑川顺仟百 (略)

竣工日期:2023年9月3日

调试运行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谭慧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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