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项目、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项目 | (略) 旌阳区黄许镇境内 |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 四川华易 (略) | 渠道整治范围为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渠道总长7.28km,其中明渠长6260.3m,隧洞974.2m/2座,明渠改箱涵45.5m/1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分水闸1座、机耕桥11座、山洪渡槽2座、山洪涵洞1座、放水洞10座、提灌站11座、山溪接水43座、下河掏淤梯25处;整治泄水闸2座;新建下河车道3处,拆除重建管理用房375m2。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针对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及其附近路段设置及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对土石方转运及材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与“六个百分百”等要求。针对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等。 2、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洗车等;围堰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和车辆冲洗用水;含沙雨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和车辆冲洗用水;项目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临时住处为租用民房,施工期间依托民房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施工临时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运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渠道除杂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及杂草清运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等。 5、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工程占地、*生生态、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方面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管理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管理站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启闭布置在机房内) 4、固废:管理站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选择通过“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网站、四川科技报、现场公示等方式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2022年12月13日, (略) 水利厅出具了都江堰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2]282号)。 |
2 |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 | (略) 、 (略) 境内 |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 四川华易 (略) | 本次整治段明渠总长56.559km,整治内容包括明渠0.8Km(K55+759-K56+559),节制闸3座(拆除重建2座,整治1座),拆除重建跨渠渡槽10座,放水洞2座,新建小青白江立交枢纽(暗渠长151.6m/1座,新建引水闸1座,新建排水闸1座,新建工作桥1座,溢流堰1座)。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设置钢板硬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粉状物料运输过程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施工车辆尾气自然扩撒。 2、废水 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依托民房既有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施工临时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运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施工场地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设置集水沉淀池,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雨季雨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入沟渠。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等。 4、固废: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施工 (略) 进行建渣等的清运。 5、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工程占地、*生生态、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方面保护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把主要产噪设备布设在专用房间中。 三、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选择通过“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网站、四川科技报、现场公示等方式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2022年12月13日, (略) 水利厅出具了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2]282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项目、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项目 | (略) 旌阳区黄许镇境内 |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 四川华易 (略) | 渠道整治范围为人民渠七期干渠25+900~33+180段,整治渠道总长7.28km,其中明渠长6260.3m,隧洞974.2m/2座,明渠改箱涵45.5m/1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分水闸1座、机耕桥11座、山洪渡槽2座、山洪涵洞1座、放水洞10座、提灌站11座、山溪接水43座、下河掏淤梯25处;整治泄水闸2座;新建下河车道3处,拆除重建管理用房375m2。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针对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及其附近路段设置及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对土石方转运及材料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运行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与“六个百分百”等要求。针对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尾气: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合理安排材料运输时段等。 2、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洗车等;围堰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和车辆冲洗用水;含沙雨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和车辆冲洗用水;项目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临时住处为租用民房,施工期间依托民房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施工临时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运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渠道除杂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及杂草清运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等。 5、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工程占地、*生生态、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方面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管理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管理站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启闭布置在机房内) 4、固废:管理站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选择通过“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网站、四川科技报、现场公示等方式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2022年12月13日, (略) 水利厅出具了都江堰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2]282号)。 |
2 |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 | (略) 、 (略) 境内 |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 四川华易 (略) | 本次整治段明渠总长56.559km,整治内容包括明渠0.8Km(K55+759-K56+559),节制闸3座(拆除重建2座,整治1座),拆除重建跨渠渡槽10座,放水洞2座,新建小青白江立交枢纽(暗渠长151.6m/1座,新建引水闸1座,新建排水闸1座,新建工作桥1座,溢流堰1座)。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设置钢板硬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粉状物料运输过程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施工车辆尾气自然扩撒。 2、废水 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依托民房既有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施工临时办公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清运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施工场地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设置集水沉淀池,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雨季雨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入沟渠。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等。 4、固废: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施工 (略) 进行建渣等的清运。 5、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工程占地、*生生态、水生生态、水土保持方面保护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把主要产噪设备布设在专用房间中。 三、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选择通过“ (略) 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网站、四川科技报、现场公示等方式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2022年12月13日, (略) 水利厅出具了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2]2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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