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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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7条,建成投产后年生产5G射频滤波器5000万件,压力传感器、硅麦克风3000万件,LED驱动IC15000万件。本次评价内容仅涉及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各1条,其中QFN封装工艺中的电镀工序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建设地点: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4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49.5
单位名称: 湖北晶 (略)
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胡浩业 联系电话: 157-*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日期: 2023-10-12
名 称: 关于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3-10-12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3-10-17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 (略) 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

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环保局20231012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

2、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购置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7条,建成投产后年生产5G射频滤波器5000万件,压力传感器、硅麦克风3000万件,LED驱动IC15000万件。本次评价内容仅涉及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各1条,其中QFN封装工艺中的电镀工序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下载
项目名称: 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7条,建成投产后年生产5G射频滤波器5000万件,压力传感器、硅麦克风3000万件,LED驱动IC15000万件。本次评价内容仅涉及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各1条,其中QFN封装工艺中的电镀工序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建设地点: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4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49.5
单位名称: 湖北晶 (略)
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胡浩业 联系电话: 157-*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日期: 2023-10-12
名 称: 关于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3-10-12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3-10-17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 (略) 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

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环保局20231012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

2、通讯地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硅迈科技华中半导体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 (略) 新江口(街道)东城大道1-1-2厂房 购置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7条,建成投产后年生产5G射频滤波器5000万件,压力传感器、硅麦克风3000万件,LED驱动IC15000万件。本次评价内容仅涉及CSP晶圆级封测设备、高精密传感器封测设备、QFN/DFN传统IC封测设备等生产线各1条,其中QFN封装工艺中的电镀工序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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