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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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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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0149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09:17
名  称: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报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人大常委会已批准202 (略) 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2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2年度本年收入360.7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本年支出360.7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1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0.72万元,本年支出360.72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5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7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8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度支出合计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9表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经财政批复的预算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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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0149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09:17
名  称: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报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略) 财政局关于

(略) 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人大常委会已批准202 (略) 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2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2年度本年收入360.7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本年支出360.72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1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0.72万元,本年支出360.72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5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7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8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度支出合计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取自财决批复09表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经财政批复的预算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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