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乐钢结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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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乐钢结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2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邦乐钢结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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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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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乐钢结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海南邦 (略) "
(略) 临高县博厚镇马袅社区居委会三加村北侧
海南 (略)
本项 (略) 临高县金牌港经济开发区金澜大道西侧三加村北侧,所在地为金牌港JP2023-25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19546.40m2。项目总投资为7036.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楼、2#门岗、3#戊类厂房、4#杂物宿舍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无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烟(粉)尘及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苯等可通过车间缝隙口换气,可进一步降低废气的浓度,使废气厂界浓度可达标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降低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项目原料堆放区位于厂房内地面已硬化、具备防雨防风等措施。喷漆室喷漆工序为密封式工作环境,仅有少量粉尘在开关门时逸散,散落粉尘由员工每天进行清扫,喷漆工序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措施,减少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影响;厂房、厂区道路应定期进行清扫,减少撒落物料影响厂房、厂区卫生环境以及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有组织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除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至一个离地高度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干式漆雾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近期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略) 政雨水管网。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可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高噪声设备基座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③设备之间保持相应的间距,并尽量避免同时运转,避免噪声叠加影响;④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以确保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边角料、收集粉尘及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金属屑、废漆桶(水性漆)和废漆渣(水性漆)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弃丸料和废焊材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渣(油性漆)和废漆桶(油性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为钢结构构件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金牌港内用地位于牌港JP2023-25号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琼府〔2022〕22号)《海南岛河口、潟湖和半封闭海湾海岸带范围划定方案》(琼自然资源规划〔2022〕24号)有关海岸带*域200米范围内的管控要求,项目用地距金牌港近岸海域约320米,选址合理;项目南侧103米处为三加村,项目选址所在位置常年风向为东北,三加村位于项目的风向外,减小大气污染物的影响,选址合理。
1、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VOCs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1.162t/a。 2、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牌港污水处理厂处理,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将纳入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1)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3)金牌港近岸海域水环境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三类标准。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发布时间:2023-10-12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邦乐钢结构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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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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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临高县博厚镇马袅社区居委会三加村北侧
海南 (略)
本项 (略) 临高县金牌港经济开发区金澜大道西侧三加村北侧,所在地为金牌港JP2023-25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19546.40m2。项目总投资为7036.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楼、2#门岗、3#戊类厂房、4#杂物宿舍间,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无组织废气:项目产生的烟(粉)尘及有机废气非*烷总烃、二*苯等可通过车间缝隙口换气,可进一步降低废气的浓度,使废气厂界浓度可达标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降低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项目原料堆放区位于厂房内地面已硬化、具备防雨防风等措施。喷漆室喷漆工序为密封式工作环境,仅有少量粉尘在开关门时逸散,散落粉尘由员工每天进行清扫,喷漆工序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措施,减少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影响;厂房、厂区道路应定期进行清扫,减少撒落物料影响厂房、厂区卫生环境以及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有组织废气: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除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至一个离地高度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干式漆雾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近期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略) 政雨水管网。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为: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可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高噪声设备基座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③设备之间保持相应的间距,并尽量避免同时运转,避免噪声叠加影响;④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以确保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边角料、收集粉尘及沉降粉尘、废包装材料、金属屑、废漆桶(水性漆)和废漆渣(水性漆)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弃丸料和废焊材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渣(油性漆)和废漆桶(油性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为钢结构构件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金牌港内用地位于牌港JP2023-25号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琼府〔2022〕22号)《海南岛河口、潟湖和半封闭海湾海岸带范围划定方案》(琼自然资源规划〔2022〕24号)有关海岸带*域200米范围内的管控要求,项目用地距金牌港近岸海域约320米,选址合理;项目南侧103米处为三加村,项目选址所在位置常年风向为东北,三加村位于项目的风向外,减小大气污染物的影响,选址合理。
1、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VOCs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1.162t/a。 2、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抑尘,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金牌港污水处理厂处理,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将纳入污水处理厂,故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1)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3)金牌港近岸海域水环境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三类标准。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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