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娄底高新区区块一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3.建设单位: 涟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位于娄底高新区区块一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属于扩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条年产1000吨的石墨烯润滑油生产线,一条年产5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6吨石墨烯及1000吨导电浆料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环保工程等。在现有厂房南侧设石墨烯及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a、项目变更前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变更前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排放方式 | ||
工艺 |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有机废气 | VOCs | 0.0995 | 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 | / | / | 0.0995 | 无组织 |
排放标准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非*烷总烃浓度限值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
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中加入NMP(NMP用量为995t/a),NMP沸点:202℃,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较好。本项目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将温度控制在40℃以下,此状态下挥发的有机废气很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型项目,NMP挥发量约占用量的0.1‰,则NMP的挥发量为0.0995t/a。建设单位拟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变更前主要污染物为VOCs,通过控制生产温度,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降低VOCs挥发量,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设备进行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b、项目变更后
项目变更后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废气污染源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环保处理措施与变更前相比均无变化,因此,变更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水
a、项目变更前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变更前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石墨烯制备废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2??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162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 |
2 | 石墨烯制备废水 | 900 | 中和沉淀池,蒸干机 | 0 | 不外排 | / |
3 | 循环冷却水 | 15 | / | 0 | 不外排 | / |
4 | 纯水制备浓水 | 323 | / | 308 | 雨水排放口 | 排入雨水管网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
厂区新增员工人数为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活用水量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以45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02.5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0%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专管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涟水。
②石墨烯制备废水
本项目石墨烯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在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洗涤纯化过程产生的洗涤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含酸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产品需经过两次洗涤,每洗涤一次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则洗涤废水产生量为600m3/a;即本项目石墨烯制备废水产生量为900m3/a。石墨烯制备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压滤机,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SO42-反应生产硫酸钙,生成的硫酸钙以石膏形式析出,经压滤机脱水后,部分石墨烯制备废水进入石膏,其余由蒸干机蒸干。
③循环冷却水
项目石墨烯导电浆料制备过程需使用冷却水使温度保持在40℃以下,冷却水用量约为1m3/d,蒸发损耗量0.05m3/d(15m3/a),需补充新鲜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④纯水制备浓水
项目采用纯水器制取纯水,制水效率约为65%,即浓水产生率约为3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石墨烯制备用水约为650m3/a,则浓水产生量约为323m3/a,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和悬浮物,无有毒有害物质,15m3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其余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表4-3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厂区总排口排放情况 | 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活污水 | 162 | COD | 400 | 0.06 | 250 | 0.04 | 50 | 0.01 |
BOD5 | 300 | 0.05 | 120 | 0.02 | 10 | 0.002 | ||
SS | 300 | 0.05 | 150 | 0.02 | 10 | 0.002 | ||
NH3-N | 30 | 0.005 | 15 | 0.005 | 5 | 0.001 | ||
全厂 | pH | 6-9 | / | |||||
COD | 50 | 0.01 | ||||||
BOD5 | 10 | 0.002 | ||||||
SS | 10 | 0.002 | ||||||
NH3-N | 5 | 0.001 |
(2)监测计划
表4-4??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BOD5、SS、NH3-N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 |
(3)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娄底高新区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略)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 (略) 政污水管网能够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2.32万t/d。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4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023%。 (略)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b、项目变更后
(1)废水污染源
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石墨烯制备废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5??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162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 |
2 | 石墨烯制备废水 | 3300 | 中和沉淀池,废水处理站 | 3020 | 外排 | 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
3 | 循环冷却水 | 15 | / | 0 | 不外排 | / |
4 | 纯水制备浓水 | 323 | / | 308 | 雨水排放口 | 排入雨水管网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
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治理措施及排放量与项目变更前分析一致,未发生变化,因此未再进行详细分析。
②石墨烯制备废水
变更项目石墨烯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在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洗涤纯化过程产生的洗涤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变更项目含酸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为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和改进了洗涤生产工艺,产品需经过两次洗涤,每洗涤一次废水产生量约为1500m3/a,则洗涤废水产生量为3000m3/a,即变更项目石墨烯制备废水产生量为3300m3/a。
石墨烯制备废水处理方式发生变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压滤机,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锰离子和硫酸根反应产生氢氧化锰和硫酸钙,以石膏形式析出,从而去除废水中的锰,
经压滤机脱水后,部分石墨烯制备废水进入石膏,其余由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电化学预处理去除COD,深度脱氮系统去除总氮、氨氮,达标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表4-6变更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生产废水排口排放情况 | 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产废水 | 3020 | COD | 1000 | 3.02 | 200 | 0.604 | 50 | 0.151 |
NH3-N | 300 | 0.906 | 25 | 0.076 | 5 | 0.015 | ||
TN | 500 | 1.51 | 30 | 0.091 | 15 | 0.045 | ||
总锰 | 0.286 | 0.001 | / | / | / | / |
(4)监测计划
表4-7??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产废水排放口 | pH、COD、SS、TN、NH3-N、总锰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
(5)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变更项目属于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涟水。变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生产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能够顺利进入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000t/d。采用A2O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变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小于10.07m3/d,变更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2%。不会对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生产废水中总锰产生浓度为0.286mg/L(见附件6),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废水处理站处理效率60%计算,生产废水总锰产生浓度为0.115mg/L,满足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不会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产生冲击。
2、噪声
(1)噪声源强
变更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等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统计见下表。
表4-8 厂内噪声源噪声声级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声源名称 | 声源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 位置/m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 /dB(A)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
(声压级/距声源 距离)/(dB(A)/m) | X | Y | Z | 声压级 /dB(A) | 建筑物外距离 | ||||||||
1 | 废水处理站 | 1台泵 | 85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 -15 | +20 | 0 | 10 | / | 连续 | 10 | / | / |
1台电化学系统 | 75 | -18 | +22 | 0 | 6 | / | 连续 |
(2)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变更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用以下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
①合理安排建筑内部功能区布局;
②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③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安装隔声消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等措施,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
④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变更项目泵、电化学系统等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车间厂房隔声后噪声可降低约10dB(A)。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点源噪声距离衰减公式预测噪声源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影响详见下表。
表4-9?噪声源强及预计降噪效果 ??单位:dB(A)
噪声源 | 噪声 源强 | 降噪措施 | 治理后噪声级叠加值 |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 | |||
厂界东 | 厂界南 | 厂界西 | 厂界北 | ||||
1台泵 | 85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检修等 | 75 | 35 | 20 | 30 | 25 |
1台电化学系统 | 75 | 65 | 30 | 16 | 35 | 21 |
表4-10声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测点序号 | 昼间 | ||
贡献值 | 标准 | 评价结果 | |
东厂界 | 59.7 | ≤65 | 达标 |
南厂界 | 62.2 | 达标 | |
西厂界 | 60.3 | 达标 | |
北厂界 | 61.1 | 达标 |
变更项目夜间不进行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变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标准。
(3)监测计划
表4-11??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噪声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每半年一次 |
3、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表4-12变更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单位:t/a
名称 | 属性 | 形态 | 危险特性 | 产生量 (t/a) | 利用/处置量(t/a)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固态 | / | 2.25 | 2.25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石膏 |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750 | 750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 |
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固态 | HW49 | 3 | 3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脱氮剂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固态 | HW49 | 0.1 | 0.1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2)源强核算及处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石膏、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石膏
生活垃圾、石膏源强、废包装材料处置方式及产生量与项目变更前一致。
②脱氮剂废包装材料
新增脱氮剂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变更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脱氮剂废包装材料,产生废包装材料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周期不得大于1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次变更项目拟新增20m2危废暂存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能容纳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变更项目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间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区贮存,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作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涟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娄底高新区区块一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3.建设单位: 涟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位于娄底高新区区块一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属于扩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条年产1000吨的石墨烯润滑油生产线,一条年产5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6吨石墨烯及1000吨导电浆料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环保工程等。在现有厂房南侧设石墨烯及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a、项目变更前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变更前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排放方式 | ||
工艺 |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有机废气 | VOCs | 0.0995 | 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 | / | / | 0.0995 | 无组织 |
排放标准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非*烷总烃浓度限值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
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中加入NMP(NMP用量为995t/a),NMP沸点:202℃,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较好。本项目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将温度控制在40℃以下,此状态下挥发的有机废气很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型项目,NMP挥发量约占用量的0.1‰,则NMP的挥发量为0.0995t/a。建设单位拟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变更前主要污染物为VOCs,通过控制生产温度,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降低VOCs挥发量,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设备进行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b、项目变更后
项目变更后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废气污染源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环保处理措施与变更前相比均无变化,因此,变更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水
a、项目变更前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变更前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石墨烯制备废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2??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162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 |
2 | 石墨烯制备废水 | 900 | 中和沉淀池,蒸干机 | 0 | 不外排 | / |
3 | 循环冷却水 | 15 | / | 0 | 不外排 | / |
4 | 纯水制备浓水 | 323 | / | 308 | 雨水排放口 | 排入雨水管网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
厂区新增员工人数为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活用水量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以45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02.5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0%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专管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涟水。
②石墨烯制备废水
本项目石墨烯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在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洗涤纯化过程产生的洗涤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含酸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产品需经过两次洗涤,每洗涤一次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则洗涤废水产生量为600m3/a;即本项目石墨烯制备废水产生量为900m3/a。石墨烯制备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压滤机,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SO42-反应生产硫酸钙,生成的硫酸钙以石膏形式析出,经压滤机脱水后,部分石墨烯制备废水进入石膏,其余由蒸干机蒸干。
③循环冷却水
项目石墨烯导电浆料制备过程需使用冷却水使温度保持在40℃以下,冷却水用量约为1m3/d,蒸发损耗量0.05m3/d(15m3/a),需补充新鲜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④纯水制备浓水
项目采用纯水器制取纯水,制水效率约为65%,即浓水产生率约为3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石墨烯制备用水约为650m3/a,则浓水产生量约为323m3/a,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和悬浮物,无有毒有害物质,15m3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其余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表4-3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厂区总排口排放情况 | 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活污水 | 162 | COD | 400 | 0.06 | 250 | 0.04 | 50 | 0.01 |
BOD5 | 300 | 0.05 | 120 | 0.02 | 10 | 0.002 | ||
SS | 300 | 0.05 | 150 | 0.02 | 10 | 0.002 | ||
NH3-N | 30 | 0.005 | 15 | 0.005 | 5 | 0.001 | ||
全厂 | pH | 6-9 | / | |||||
COD | 50 | 0.01 | ||||||
BOD5 | 10 | 0.002 | ||||||
SS | 10 | 0.002 | ||||||
NH3-N | 5 | 0.001 |
(2)监测计划
表4-4??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BOD5、SS、NH3-N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 |
(3)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娄底高新区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略)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 (略) 政污水管网能够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2.32万t/d。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4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023%。 (略)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b、项目变更后
(1)废水污染源
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石墨烯制备废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5??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162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 |
2 | 石墨烯制备废水 | 3300 | 中和沉淀池,废水处理站 | 3020 | 外排 | 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
3 | 循环冷却水 | 15 | / | 0 | 不外排 | / |
4 | 纯水制备浓水 | 323 | / | 308 | 雨水排放口 | 排入雨水管网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
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治理措施及排放量与项目变更前分析一致,未发生变化,因此未再进行详细分析。
②石墨烯制备废水
变更项目石墨烯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在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洗涤纯化过程产生的洗涤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变更项目含酸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为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和改进了洗涤生产工艺,产品需经过两次洗涤,每洗涤一次废水产生量约为1500m3/a,则洗涤废水产生量为3000m3/a,即变更项目石墨烯制备废水产生量为3300m3/a。
石墨烯制备废水处理方式发生变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压滤机,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锰离子和硫酸根反应产生氢氧化锰和硫酸钙,以石膏形式析出,从而去除废水中的锰,
经压滤机脱水后,部分石墨烯制备废水进入石膏,其余由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经电化学预处理去除COD,深度脱氮系统去除总氮、氨氮,达标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表4-6变更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生产废水排口排放情况 | 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产废水 | 3020 | COD | 1000 | 3.02 | 200 | 0.604 | 50 | 0.151 |
NH3-N | 300 | 0.906 | 25 | 0.076 | 5 | 0.015 | ||
TN | 500 | 1.51 | 30 | 0.091 | 15 | 0.045 | ||
总锰 | 0.286 | 0.001 | / | / | / | / |
(4)监测计划
表4-7??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产废水排放口 | pH、COD、SS、TN、NH3-N、总锰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
(5)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变更项目属于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涟水。变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生产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能够顺利进入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000t/d。采用A2O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变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小于10.07m3/d,变更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2%。不会对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生产废水中总锰产生浓度为0.286mg/L(见附件6),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废水处理站处理效率60%计算,生产废水总锰产生浓度为0.115mg/L,满足娄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不会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产生冲击。
2、噪声
(1)噪声源强
变更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等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统计见下表。
表4-8 厂内噪声源噪声声级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声源名称 | 声源源强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 位置/m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 /dB(A)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A) | 建筑物外噪声 | |||
(声压级/距声源 距离)/(dB(A)/m) | X | Y | Z | 声压级 /dB(A) | 建筑物外距离 | ||||||||
1 | 废水处理站 | 1台泵 | 85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 -15 | +20 | 0 | 10 | / | 连续 | 10 | / | / |
1台电化学系统 | 75 | -18 | +22 | 0 | 6 | / | 连续 |
(2)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变更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用以下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
①合理安排建筑内部功能区布局;
②优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③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安装隔声消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等措施,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
④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变更项目泵、电化学系统等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车间厂房隔声后噪声可降低约10dB(A)。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的点源噪声距离衰减公式预测噪声源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噪声影响详见下表。
表4-9?噪声源强及预计降噪效果 ??单位:dB(A)
噪声源 | 噪声 源强 | 降噪措施 | 治理后噪声级叠加值 |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m) | |||
厂界东 | 厂界南 | 厂界西 | 厂界北 | ||||
1台泵 | 85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检修等 | 75 | 35 | 20 | 30 | 25 |
1台电化学系统 | 75 | 65 | 30 | 16 | 35 | 21 |
表4-10声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测点序号 | 昼间 | ||
贡献值 | 标准 | 评价结果 | |
东厂界 | 59.7 | ≤65 | 达标 |
南厂界 | 62.2 | 达标 | |
西厂界 | 60.3 | 达标 | |
北厂界 | 61.1 | 达标 |
变更项目夜间不进行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变更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标准。
(3)监测计划
表4-11??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噪声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每半年一次 |
3、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表4-12变更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单位:t/a
名称 | 属性 | 形态 | 危险特性 | 产生量 (t/a) | 利用/处置量(t/a)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固态 | / | 2.25 | 2.25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石膏 |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750 | 750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 |
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固态 | HW49 | 3 | 3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脱氮剂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固态 | HW49 | 0.1 | 0.1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2)源强核算及处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石膏、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石膏
生活垃圾、石膏源强、废包装材料处置方式及产生量与项目变更前一致。
②脱氮剂废包装材料
新增脱氮剂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变更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脱氮剂废包装材料,产生废包装材料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周期不得大于1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次变更项目拟新增20m2危废暂存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能容纳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变更项目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间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区贮存,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
综上所述,变更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作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涟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变更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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