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和技术模式遴选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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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夏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和技术模式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扎实做好《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遴选方案,现将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10月12日—10月18日),请江夏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程建辉

联系电话:*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江夏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和技术模式遴选方案

为全面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根据《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提出如下遴选方案:

一、遴选对象

江夏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参与。

二、遴选条件

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6项(稻-再-油(肥)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精品鸡蛋绿色安全生产技术、牛床场一体生态种养循环技术、水产绿色圈养技术、*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3家。以上9家实施单位必须符合以下遴选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推广的技术必须符合《 (略) 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或《江夏区关于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的通知》([2023]4号)范围内的技术要求;

2、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一定规模,合 (略) 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

3、项目实施主体农业用地必须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无违法违规用地;

4、项目实施主体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5、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财务有关规定;

6、项目实施主体安全生产有保障。当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7、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的必须有企业简介和科技示范主体展示,有项目实施方案,有组织主推技术观摩等活动。

8、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必须有标牌和企业简介、有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示范任务、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技术攻关、示范展示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或种养殖模式、实施内容及规模、进度安排),项目期内围绕主推技术完成3次试验示范(至少一次为2023年江夏区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至少4次观摩培训活动。

9、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必须在中国农村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基地、台帐信息;发布基地工作动态,上传开展活动信息7篇。

三、遴选程序

参加遴选的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确定好示范推广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报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主体确定后,按照区级方案要求实施,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每个基地不超过8万元补助,每个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不超过3万元补助,具体以后期实施、验收情况为主。补助范围主要用于推广主推技术及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所需的农资、设施装备等人力、物资投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0日

联 系 人:程建辉

联系电话:*

附: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申报表》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9日

为扎实做好《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遴选方案,现将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10月12日—10月18日),请江夏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程建辉

联系电话:*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江夏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和技术模式遴选方案

为全面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根据《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提出如下遴选方案:

一、遴选对象

江夏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参与。

二、遴选条件

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6项(稻-再-油(肥)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精品鸡蛋绿色安全生产技术、牛床场一体生态种养循环技术、水产绿色圈养技术、*基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3家。以上9家实施单位必须符合以下遴选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推广的技术必须符合《 (略) 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或《江夏区关于2023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的通知》([2023]4号)范围内的技术要求;

2、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一定规模,合 (略) 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

3、项目实施主体农业用地必须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无违法违规用地;

4、项目实施主体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5、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财务有关规定;

6、项目实施主体安全生产有保障。当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7、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的必须有企业简介和科技示范主体展示,有项目实施方案,有组织主推技术观摩等活动。

8、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必须有标牌和企业简介、有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示范任务、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技术攻关、示范展示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或种养殖模式、实施内容及规模、进度安排),项目期内围绕主推技术完成3次试验示范(至少一次为2023年江夏区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至少4次观摩培训活动。

9、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必须在中国农村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基地、台帐信息;发布基地工作动态,上传开展活动信息7篇。

三、遴选程序

参加遴选的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确定好示范推广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报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主体确定后,按照区级方案要求实施,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每个基地不超过8万元补助,每个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不超过3万元补助,具体以后期实施、验收情况为主。补助范围主要用于推广主推技术及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所需的农资、设施装备等人力、物资投入。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0日

联 系 人:程建辉

联系电话:*

附: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申报表》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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