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城管局:
你局《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政城管函〔2023〕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132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面积约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被改造和灌溉系统改造。地被改造包括改造以地被花卉提升为主体,种植面积约为32069 ㎡,综合花海、花带、水生植物、乔灌木及地被等多类型项目,从总体上提升景观风貌、完善景观结构。灌溉系统改造包括项目园区采用榆溪河河水作为景观给水水源,灌溉方式主要采用喷灌+人工浇灌,给水管采用聚*烯PE管,管径 De32-De110, 主管道采用管径De110 管道,约5200米;安装喷头922个、阀门井53个、泄水井83个、潜水泵9台等在原有喷灌单元基础上细化灌溉分区,最大化利用原有管道,分片分井控制,对灌溉区域进行编号管理部分管道增设阀门井,更换坏的喷头,喷罐片区内分段清通所有喷灌管道,对园区内所有的阀门井、泄水井增设防坠网。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负责人为杨树武。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地被改造、灌溉系统改造等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339.22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市城管局:
你局《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政城管函〔2023〕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溪河生态长廊裸露地被更新改造、死株更换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132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面积约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被改造和灌溉系统改造。地被改造包括改造以地被花卉提升为主体,种植面积约为32069 ㎡,综合花海、花带、水生植物、乔灌木及地被等多类型项目,从总体上提升景观风貌、完善景观结构。灌溉系统改造包括项目园区采用榆溪河河水作为景观给水水源,灌溉方式主要采用喷灌+人工浇灌,给水管采用聚*烯PE管,管径 De32-De110, 主管道采用管径De110 管道,约5200米;安装喷头922个、阀门井53个、泄水井83个、潜水泵9台等在原有喷灌单元基础上细化灌溉分区,最大化利用原有管道,分片分井控制,对灌溉区域进行编号管理部分管道增设阀门井,更换坏的喷头,喷罐片区内分段清通所有喷灌管道,对园区内所有的阀门井、泄水井增设防坠网。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负责人为杨树武。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地被改造、灌溉系统改造等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339.22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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