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事项》(〔2023〕40 号)、自然资源分局《关于要求办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编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区内老旧小区居民安全需要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公共配套功能,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0-*-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涉及15个小区、约4200户居民,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建设完善文昌路、凤凰路等小区周边道路,总长约5公里;2、实施巷道硬底化铺装约1万平方米,新建雨污管网约4公里;3、对电力通讯线路及供水管道整治更新约10.5万米,对信息设施升级完善;4、对老旧小区破损外立面、防盗窗、门店招牌等进行整治提升约50万平方米,改 (略) 场及周边环境,建设完善小区休闲场所及儿童游乐设施、适老设施等;5、新增停车位2000个,安装非机动车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桩、广告牌一批,并安装交通监控系统。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347万元,所需由区财政部门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报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事项》(〔2023〕40 号)、自然资源分局《关于要求办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编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区内老旧小区居民安全需要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公共配套功能,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0-*-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心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高明区荷城街道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涉及15个小区、约4200户居民,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建设完善文昌路、凤凰路等小区周边道路,总长约5公里;2、实施巷道硬底化铺装约1万平方米,新建雨污管网约4公里;3、对电力通讯线路及供水管道整治更新约10.5万米,对信息设施升级完善;4、对老旧小区破损外立面、防盗窗、门店招牌等进行整治提升约50万平方米,改 (略) 场及周边环境,建设完善小区休闲场所及儿童游乐设施、适老设施等;5、新增停车位2000个,安装非机动车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桩、广告牌一批,并安装交通监控系统。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347万元,所需由区财政部门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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