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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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深能(湛江) (略) :
  报来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求,缓解湛江电网供电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7-*-60-01-*)。  
二、项目单位为深能(湛江) (略) 。
三、项目建设 (略) 坡头区南三镇田头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由深能110kV升压站至广东电网110kV田头变电站一回110kV送出线路,线路长约1.2公里,同步在广东电网110kV田头变电站站内扩建1个110kV架空出线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为84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4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构成:自有资金840万元。   
六、项目建设须 (略) 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湛坡自然资 (建工) 〔2021〕 36 号)、《 (略) 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的复函》(广电办函〔2021〕96号)、《 (略) 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自建的复函》(广电办函〔2022〕115 号)、《关于深能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湛环建〔2021〕72号)、《南三镇关于的复函》(湛南府函 〔2021〕127 号)、《关于出具深能 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资金来源说明 》、《N1#N2#N3#N4号塔基用地补偿协议》、《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在多份文件中名称不同的说明》、《深能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田头站间隔扩建及110kV深田线改永久接入工程等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关于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说明 》(深能新函〔2023〕13 号)、《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说明(天汇)》、《深能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稳评估报告》。
九、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十、请深能(湛江)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深能(湛江)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二、请深能(湛江) (略) 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化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切实维护项目所在地社会稳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深能(湛江) (略) :
  报来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求,缓解湛江电网供电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7-*-60-01-*)。  
二、项目单位为深能(湛江) (略) 。
三、项目建设 (略) 坡头区南三镇田头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由深能110kV升压站至广东电网110kV田头变电站一回110kV送出线路,线路长约1.2公里,同步在广东电网110kV田头变电站站内扩建1个110kV架空出线间隔。
五、项目总投资为84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4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构成:自有资金840万元。   
六、项目建设须 (略) 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湛坡自然资 (建工) 〔2021〕 36 号)、《 (略) 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的复函》(广电办函〔2021〕96号)、《 (略) 关于深能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自建的复函》(广电办函〔2022〕115 号)、《关于深能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湛环建〔2021〕72号)、《南三镇关于的复函》(湛南府函 〔2021〕127 号)、《关于出具深能 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资金来源说明 》、《N1#N2#N3#N4号塔基用地补偿协议》、《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在多份文件中名称不同的说明》、《深能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田头站间隔扩建及110kV深田线改永久接入工程等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关于湛江 110 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说明 》(深能新函〔2023〕13 号)、《关于湛江110千伏坡头深能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说明(天汇)》、《深能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稳评估报告》。
九、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十、请深能(湛江)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深能(湛江)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二、请深能(湛江) (略) 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化解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切实维护项目所在地社会稳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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