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技改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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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技改提升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万 (略) 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日—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万 (略) 技改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锦尚镇锦尚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 (略) 万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万 (略) 厂 (略) 锦尚镇锦尚工业区,是锦尚工业区原有染整企业。2011环评审批规模为:年染整针织布34245吨/年、机织布32700万米/年、涂层布1860万米/年,批复的废水排放量为7760t/d,纳入原绿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14年,万峰盛公司、创冠公司和原绿源污水处理厂达成400t/d排污份额转让协议,万峰盛公司通过等量置换将分配排污份额增加至8160t/d。本次技改提升后全厂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废水排放量不突破8160吨/天,建成后设计规模为:染整针织布57000吨/年、染整机织布29100万米/年(含水性涂层布加工能力1200万米/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全厂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日排放量不突破8160t/d。项目属于锦尚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内的原有染整项目技改提升项目,厂区至污水处理厂有“一企一管”的专管,废水可排入锦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规定的表2间接排放标准,满足锦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入锦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

定型废气配套“水喷淋+静电”净化设施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水性涂层废气配套“水喷淋”净化设施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工段(厌氧和污泥浓缩等)加盖处理,恶臭废气收集采取喷淋除臭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定型废气和水性涂层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废气加盖除臭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3类标准。项目周边为道路和工业用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废布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污泥通过压滤机脱水后污泥处置单位或其他途径妥善处置;染料助剂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染料内袋、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地区,在做好厂区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危化品贮存场所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土地使用现状为现有染整企业,规划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项目不涉及大气沉降影响,不涉及地面漫流影响,事故状态下的垂直入渗可能污染土壤。在针对关键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途径提出源头控制措施,确保过程阻断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对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七、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泉州地区公示平台发布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并在《石狮日报》登报公示,在周边村庄张贴公告。项目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接收到与项目相关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万 (略) 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日—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万 (略) 技改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锦尚镇锦尚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 (略) 万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万 (略) 厂 (略) 锦尚镇锦尚工业区,是锦尚工业区原有染整企业。2011环评审批规模为:年染整针织布34245吨/年、机织布32700万米/年、涂层布1860万米/年,批复的废水排放量为7760t/d,纳入原绿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14年,万峰盛公司、创冠公司和原绿源污水处理厂达成400t/d排污份额转让协议,万峰盛公司通过等量置换将分配排污份额增加至8160t/d。本次技改提升后全厂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废水排放量不突破8160吨/天,建成后设计规模为:染整针织布57000吨/年、染整机织布29100万米/年(含水性涂层布加工能力1200万米/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全厂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日排放量不突破8160t/d。项目属于锦尚污水处理厂服务区范围内的原有染整项目技改提升项目,厂区至污水处理厂有“一企一管”的专管,废水可排入锦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规定的表2间接排放标准,满足锦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排入锦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

定型废气配套“水喷淋+静电”净化设施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水性涂层废气配套“水喷淋”净化设施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工段(厌氧和污泥浓缩等)加盖处理,恶臭废气收集采取喷淋除臭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定型废气和水性涂层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废气加盖除臭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3类标准。项目周边为道路和工业用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废布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污泥通过压滤机脱水后污泥处置单位或其他途径妥善处置;染料助剂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染料内袋、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地区,在做好厂区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危化品贮存场所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土地使用现状为现有染整企业,规划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项目不涉及大气沉降影响,不涉及地面漫流影响,事故状态下的垂直入渗可能污染土壤。在针对关键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途径提出源头控制措施,确保过程阻断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对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七、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泉州地区公示平台发布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并在《石狮日报》登报公示,在周边村庄张贴公告。项目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接收到与项目相关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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