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中汇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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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中汇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简况: (略) (略) (以下简称“中汇纺织”)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N23°26"57.5",E 112°56"19.9")。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产能为生产牛仔色纱800万m/a(折合约为1600t/a)、棉针织色布3840t/a、化纤针织色布960t/a,改扩建项目其他产能及内容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于**日动工建设,**日竣工,根据环保管理制度要求, (略) (略) 开展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工作。改扩建项目(一期)完成后,全厂年生产牛仔色纱1600万m/a(折合约为3200t/a)、棉针织色布6840t/a、化纤针织色布3960t/a。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设备噪声和固废等治理。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

(1)改扩建项目(一期)定型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气/热交换降温+湿式静电吸附+热交换除雾和加强车间通风后,引至26m高FQ-*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可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浆染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经配套的二级高效水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和加强车间通风后,引至30m高FQ-*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印染废水一 (略) 政污水管 (略) 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已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利用或由园区环卫部门收运。各类固废厂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处置效率达100%,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项目已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已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

, (略) ,佛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简况: (略) (略) (以下简称“中汇纺织”)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N23°26"57.5",E 112°56"19.9")。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产能为生产牛仔色纱800万m/a(折合约为1600t/a)、棉针织色布3840t/a、化纤针织色布960t/a,改扩建项目其他产能及内容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于**日动工建设,**日竣工,根据环保管理制度要求, (略) (略) 开展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工作。改扩建项目(一期)完成后,全厂年生产牛仔色纱1600万m/a(折合约为3200t/a)、棉针织色布6840t/a、化纤针织色布3960t/a。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设备噪声和固废等治理。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

(1)改扩建项目(一期)定型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气/热交换降温+湿式静电吸附+热交换除雾和加强车间通风后,引至26m高FQ-*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可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浆染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经配套的二级高效水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器和加强车间通风后,引至30m高FQ-*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印染废水一 (略) 政污水管 (略) 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已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利用或由园区环卫部门收运。各类固废厂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处置效率达100%,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项目已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已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日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54号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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