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定西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水务局法治政府 (略) 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 (略) 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 (略) 水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将“放管服”改革列入水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机构改革完成后,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设立了建设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全面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 (略) 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对外服务,本级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窗口办理;按照窗口建设标准化要求,我局配备年轻、综合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作为单位首席代表兼A (略) 政务大厅,代表单位行使行政审批服务职权。今年11月,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办理了“ (略) 水务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专用章”,全面推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依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首要任务,补齐工程短板,加强运行管理。为保障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会同司法局起草了《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进一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了《 (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全面落实了“五个三”责任体系,农村饮水安全“专管”+“群管”的管理模式和县站、乡所、村组、水管员、用水户五级管理体系全面建立。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3%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1%以上。对照现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各县区均达到验收标准,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印发了《 (略)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安定区已通过水利部复核并被水利部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陇西、渭源、临洮县 (略) 级验收, (略) 住建厅核准为“ (略) 节水型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起草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定区、陇西县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受益区及地下水超采区取水机电井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经市司法局合法 (略) 政府办印发实施,切实推动了安定区、陇西县地下水超采区机电井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水电站引泄水流量监管,全市正常运行的29座水电站全部接入“ (略) 水电站引泄水流量监管系统”,对水电站引泄水流量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 (略) 、市、县“三级”在线监控。
4.持续加强河湖管护工作。各级河长上岗履责, (略) 、县、乡、村四级2.7万名河长利用手机APP开展跟踪定位巡河3万8千余次,主动协调督办各类河湖问题170余项,做到每条河流有人管、有人护,发现问题有人解决,河湖长制不断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认真组织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整治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年内清理非法采砂点9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890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9241吨、拆除违法建筑2320平方米,清理违规大棚80平米,有效改善了河道面貌。建立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 (略) 县两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年内受理群众反馈河湖问题线索21件,共核实案件9件,全部督促完成了整改。
5.有序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认真履行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三项职能,积极应对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超标准洪水、水库溃坝、山洪灾害”三大风险,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汛前督查检查,共检查水库23座,淤地坝312座,涉河建设工程39处,清淤疏浚河道180处10588方,对检查发现的16个问题全部督促完成了整改。完成459个自动雨量站、15个自动水位站、1410个简易雨量站、191个简易水位监测站、1258个无线预警广播的检修维护;更新了119乡镇、1929村社、街道办灾害信息员信息,确保监测预警站点信息畅通。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第一时间发送预警信息。
6.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督,年内,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原则,建设单位均在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略) 县两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检查在建水利项目268次,印发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反馈意见等共计67份,全部督促参建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了整改,整改回复率100%。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抓 (略) 场监管。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今年开展了2次全覆盖农民工工资自查整改工作,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在“陇明公”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录入了信息,共录入在建项目信息39个,录入农民工人数1205人,市县在建项目填报覆盖率100%。
(二)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
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工作方案,认真履部门职责。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略) 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设立办公室和两名法制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细化了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水利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 (略) 政府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在地方立法方面,我局负责执行的政府规章有《 (略) 采砂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有《 (略) 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年,完成了《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22日施行。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为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特别是安定区、陇西县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完成了政府规范性文件《 (略)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提高水利行业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今年,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决策有7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单位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今年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并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于2017年全面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并将资料装订成册;2018年制定《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和《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试行)》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制定了《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信息调阅制度》、《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新要求,新排查发现“四乱”问题72个,已完成整改68个,累计清理非法围垦河湖、侵占水域滩地面积3亩,拆除涉河违,2090平方米,清除各类垃圾和堆料5.29万立方米。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19年结合食药环执法行动,共出动巡查检查794人次,检查河湖205处,抽检砂场、涉河建设项目252次,责令4家问题企业整改到位,罚没资金21.5万元,保持了河道保护的高压态势。2020年,组织开展四部门河湖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69次,累计出动人员494人次,检查河道、企业场所157处,发现整改问题56个,行政立案9起,责令整改13家、停产停业4家、罚没金额5万元,有效防止了河湖违法问题反弹。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审计、人大、政协监督等监督。今年,完成答复人大提案4件,政协提案5件,满意度100%。 (略) (略)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我局制定了《省“双审”反馈问题涉及水利行业问题整改方案》和《市“双审”反馈涉及水利行业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完善了《 (略) 水务局信息宣传制度》、《 (略) 水务局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略) 水务局信息公开流程图》、 (略) 水务局信息报送审批表,明确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规范了政务公开流程,确保了供稿、审签责任到人,备案台账管理。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通报制度,对不积极、不主动报送公开内容的,每周晨会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七)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局党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保障规划落实。专门成立了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法治干部专管的共管局面。每年都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分阶段推进落实;及时总结普法依治治理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略) 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资料,报送普法作品和图文信息。
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对于水事矛盾纠纷,群众可以通过河湖监督电话、农村安全饮水监督电话、网上留言、来信来访等途径反映,年内共收到网上留言、群众 (略) 市转办的信访事项共计1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八)提高职工法治思维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每周一例会进行学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
一是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积极与编办衔接,建立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率;通过案卷评查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各县区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我局出台和起草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报有关科室和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
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略) 水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市水务局法治政府 (略) 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 (略) 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我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 (略) 水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将“放管服”改革列入水利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机构改革完成后,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设立了建设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全面负责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 (略) 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对外服务,本级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窗口办理;按照窗口建设标准化要求,我局配备年轻、综合业务能力强的技术人员,作为单位首席代表兼A (略) 政务大厅,代表单位行使行政审批服务职权。今年11月,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办理了“ (略) 水务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专用章”,全面推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依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首要任务,补齐工程短板,加强运行管理。为保障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会同司法局起草了《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进一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了《 (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略) 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全面落实了“五个三”责任体系,农村饮水安全“专管”+“群管”的管理模式和县站、乡所、村组、水管员、用水户五级管理体系全面建立。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3%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1%以上。对照现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各县区均达到验收标准,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3.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印发了《 (略) 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安定区已通过水利部复核并被水利部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陇西、渭源、临洮县 (略) 级验收, (略) 住建厅核准为“ (略) 节水型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起草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定区、陇西县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受益区及地下水超采区取水机电井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经市司法局合法 (略) 政府办印发实施,切实推动了安定区、陇西县地下水超采区机电井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水电站引泄水流量监管,全市正常运行的29座水电站全部接入“ (略) 水电站引泄水流量监管系统”,对水电站引泄水流量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 (略) 、市、县“三级”在线监控。
4.持续加强河湖管护工作。各级河长上岗履责, (略) 、县、乡、村四级2.7万名河长利用手机APP开展跟踪定位巡河3万8千余次,主动协调督办各类河湖问题170余项,做到每条河流有人管、有人护,发现问题有人解决,河湖长制不断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认真组织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整治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年内清理非法采砂点9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890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9241吨、拆除违法建筑2320平方米,清理违规大棚80平米,有效改善了河道面貌。建立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 (略) 县两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年内受理群众反馈河湖问题线索21件,共核实案件9件,全部督促完成了整改。
5.有序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认真履行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三项职能,积极应对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超标准洪水、水库溃坝、山洪灾害”三大风险,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汛前督查检查,共检查水库23座,淤地坝312座,涉河建设工程39处,清淤疏浚河道180处10588方,对检查发现的16个问题全部督促完成了整改。完成459个自动雨量站、15个自动水位站、1410个简易雨量站、191个简易水位监测站、1258个无线预警广播的检修维护;更新了119乡镇、1929村社、街道办灾害信息员信息,确保监测预警站点信息畅通。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第一时间发送预警信息。
6.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督,年内,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原则,建设单位均在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 (略) 县两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检查在建水利项目268次,印发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反馈意见等共计67份,全部督促参建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了整改,整改回复率100%。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抓 (略) 场监管。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今年开展了2次全覆盖农民工工资自查整改工作,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在“陇明公”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录入了信息,共录入在建项目信息39个,录入农民工人数1205人,市县在建项目填报覆盖率100%。
(二)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
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工作方案,认真履部门职责。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略) 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设立办公室和两名法制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细化了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水利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 (略) 政府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在地方立法方面,我局负责执行的政府规章有《 (略) 采砂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有《 (略) 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年,完成了《 (略) 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22日施行。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为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特别是安定区、陇西县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完成了政府规范性文件《 (略)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提高水利行业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今年,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决策有7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单位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今年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并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于2017年全面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并将资料装订成册;2018年制定《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和《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试行)》两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制定了《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信息调阅制度》、《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 (略) 水务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新要求,新排查发现“四乱”问题72个,已完成整改68个,累计清理非法围垦河湖、侵占水域滩地面积3亩,拆除涉河违,2090平方米,清除各类垃圾和堆料5.29万立方米。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19年结合食药环执法行动,共出动巡查检查794人次,检查河湖205处,抽检砂场、涉河建设项目252次,责令4家问题企业整改到位,罚没资金21.5万元,保持了河道保护的高压态势。2020年,组织开展四部门河湖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69次,累计出动人员494人次,检查河道、企业场所157处,发现整改问题56个,行政立案9起,责令整改13家、停产停业4家、罚没金额5万元,有效防止了河湖违法问题反弹。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审计、人大、政协监督等监督。今年,完成答复人大提案4件,政协提案5件,满意度100%。 (略) (略)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我局制定了《省“双审”反馈问题涉及水利行业问题整改方案》和《市“双审”反馈涉及水利行业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完善了《 (略) 水务局信息宣传制度》、《 (略) 水务局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略) 水务局信息公开流程图》、 (略) 水务局信息报送审批表,明确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规范了政务公开流程,确保了供稿、审签责任到人,备案台账管理。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通报制度,对不积极、不主动报送公开内容的,每周晨会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七)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局党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保障规划落实。专门成立了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法治干部专管的共管局面。每年都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分阶段推进落实;及时总结普法依治治理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略) 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资料,报送普法作品和图文信息。
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对于水事矛盾纠纷,群众可以通过河湖监督电话、农村安全饮水监督电话、网上留言、来信来访等途径反映,年内共收到网上留言、群众 (略) 市转办的信访事项共计1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八)提高职工法治思维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每周一例会进行学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
一是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积极与编办衔接,建立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率;通过案卷评查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各县区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我局出台和起草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报有关科室和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
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略) 水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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