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定西市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3〕7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定西市水务局关于定西市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定市水发〔2023〕7号

(略) 水务局

(略) 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 (略) 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请示》(定建投司发〔2023〕7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 (略) 安定区新城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座、B座、C座及裙房、地下车库,A座为地上13层,B座为地上10层,C座为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下停车库为Ⅰ类大型车库,设计停车位496个。建筑高度49.8m,总建筑面积681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50m2,地下建筑面积14631m2。项目占地面积2.38hm2,全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1.12万m3,其中挖方量5.56万m3(剥离表土0.31万m3),填方5.14万m3,余方量0.42万m3(余方外运利用)。工程概算总投资52807.4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067.4万元。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8月建成,总工期36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8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3%,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保护率22%。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7万元,植物措施11.78万元,临时措施6.58万元,独立费用16.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安定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略) 水务局

**日

(略) 水务局

(略) 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 (略) 企业孵化产业园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请示》(定建投司发〔2023〕7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 (略) 安定区新城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座、B座、C座及裙房、地下车库,A座为地上13层,B座为地上10层,C座为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下停车库为Ⅰ类大型车库,设计停车位496个。建筑高度49.8m,总建筑面积681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50m2,地下建筑面积14631m2。项目占地面积2.38hm2,全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1.12万m3,其中挖方量5.56万m3(剥离表土0.31万m3),填方5.14万m3,余方量0.42万m3(余方外运利用)。工程概算总投资52807.4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067.4万元。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8月建成,总工期36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8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3%,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保护率22%。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7.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7万元,植物措施11.78万元,临时措施6.58万元,独立费用16.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安定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略) 水务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