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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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群众:

现将受理编号为D2HL*,省内编号为2093:“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主要原因如下:1.举报人认为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拜泉县龙泉镇民意村位于拜泉县南侧20公里处,幅员面积18.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577亩。

(略) 民意猪场项目位于拜泉县龙泉镇民意村一屯东岗,2020年6月开工建设,正在建设中,从事养殖生产,计划养殖存栏母猪6250头,占地401.4亩,建有公猪舍1栋、隔离舍1栋、分娩舍5栋、配怀舍5栋、培育舍3栋、保育舍1栋、堆肥车间1栋、环保住宿房1栋、生活楼3栋、发电机房3栋、机修棚3栋、黑膜氧化塘1个,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责任单位:拜泉县农村经济服务总站

三、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已办结。

1.关于举报人认为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问题(该问题与第18批D2HL*问题相同)

经调查,2015年5月12日,拜泉县人民政府经招标确定北京中农 (略) 负责拜泉县龙泉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北京中农 (略) 在实施龙泉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以拜泉县国土二调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因坐标转换、卫星航片和地块套合时,发生坐标位置偏移,将该一般农田地块错误确定为基本农田,属于技术操作失误(2021年12月11日,经拜泉县自然资源局查阅拜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确认,该地块为一般耕地)。故龙泉镇人民政府向农户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地类属性标注为基本农田。

2020年11月,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确权办〔2019〕1号) (略) 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黑农厅发〔2020〕221号)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变更,确保确权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标准规范。经营权证书或合同记载信息存在错误的,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标准,坚决予以纠正”的工作要求。2020年11月拜泉县龙泉镇人民政府与北京中农 (略) 进行核实相关数据后,发现已颁发给信访人反映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存在将地类属性为一般农田标注成基本农田的信息错误录入问题。北京中农 (略) 已将错误信息在拜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中予以更正,涉事农户可随时更换新证书。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问题不属实。

现对办理结果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52-*



拜泉县农村经济服务总站

2023年10月12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群众:

现将受理编号为D2HL*,省内编号为2093:“举报人对受理编号为D2HL*的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主要原因如下:1.举报人认为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拜泉县龙泉镇民意村位于拜泉县南侧20公里处,幅员面积18.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577亩。

(略) 民意猪场项目位于拜泉县龙泉镇民意村一屯东岗,2020年6月开工建设,正在建设中,从事养殖生产,计划养殖存栏母猪6250头,占地401.4亩,建有公猪舍1栋、隔离舍1栋、分娩舍5栋、配怀舍5栋、培育舍3栋、保育舍1栋、堆肥车间1栋、环保住宿房1栋、生活楼3栋、发电机房3栋、机修棚3栋、黑膜氧化塘1个,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责任单位:拜泉县农村经济服务总站

三、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已办结。

1.关于举报人认为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问题(该问题与第18批D2HL*问题相同)

经调查,2015年5月12日,拜泉县人民政府经招标确定北京中农 (略) 负责拜泉县龙泉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北京中农 (略) 在实施龙泉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以拜泉县国土二调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因坐标转换、卫星航片和地块套合时,发生坐标位置偏移,将该一般农田地块错误确定为基本农田,属于技术操作失误(2021年12月11日,经拜泉县自然资源局查阅拜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确认,该地块为一般耕地)。故龙泉镇人民政府向农户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地类属性标注为基本农田。

2020年11月,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确权办〔2019〕1号) (略) 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黑农厅发〔2020〕221号)中“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变更,确保确权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标准规范。经营权证书或合同记载信息存在错误的,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标准,坚决予以纠正”的工作要求。2020年11月拜泉县龙泉镇人民政府与北京中农 (略) 进行核实相关数据后,发现已颁发给信访人反映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存在将地类属性为一般农田标注成基本农田的信息错误录入问题。北京中农 (略) 已将错误信息在拜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中予以更正,涉事农户可随时更换新证书。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东方希望集团 (略) 占用民意村的400亩土地是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农民有土地确权证,且承包合同未到期问题不属实。

现对办理结果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52-*



拜泉县农村经济服务总站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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