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

(略) 政园林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3〕111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04-01-*)。项目位于罗阳街道惠博大道。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重建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一座,总长78m,尺寸为1孔-6.0m×4.5m(孔数-宽×高),箱涵进口和出口新建挡墙与上下游河道顺接。2、重建的公路涵至下游桥涵总长158.27 米的河道,保留现状河道两侧护岸,河底清淤疏浚,河道两侧采用U型板桩永久支护。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76.83万元,其中:工程费594.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13万元、预备费36.9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政园林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3〕111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博罗县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段整治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04-01-*)。项目位于罗阳街道惠博大道。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重建小岭咀排渠惠博大道公路涵一座,总长78m,尺寸为1孔-6.0m×4.5m(孔数-宽×高),箱涵进口和出口新建挡墙与上下游河道顺接。2、重建的公路涵至下游桥涵总长158.27 米的河道,保留现状河道两侧护岸,河底清淤疏浚,河道两侧采用U型板桩永久支护。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76.83万元,其中:工程费594.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13万元、预备费36.9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