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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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光伏半导体材料700吨建设项目

浙江华 (略)

(略) 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拟租赁长兴平安耐火材料厂闲置厂房,购置高温电炉、单点压机、平面碾磨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光伏半导体材料700吨的生产能力。

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_*_*.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拆包、投料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材料包装固废、沉淀池沉渣、次品、废料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新能源及半导体用炭复合材料及关键元器件项目

(略)

(略) 长兴县煤山镇氢能产业园

(略) 新能源及半导体用炭复合材料及关键元器件项目计划总投资32000万元,企业拟新增土地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国际先进的光伏设备、氢能装备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生产线,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875吨、光伏及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3.5万套和半导体元器件1万件的生产能力。

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_*_*.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切片粉尘、加工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渍、固化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后经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环氧树脂、废机油桶、废喷淋废液、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材料包装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次品、废滤筒及废膜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光伏半导体材料700吨建设项目

浙江华 (略)

(略) 长兴县煤山镇工业园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拟租赁长兴平安耐火材料厂闲置厂房,购置高温电炉、单点压机、平面碾磨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光伏半导体材料700吨的生产能力。

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_*_*.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拆包、投料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材料包装固废、沉淀池沉渣、次品、废料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新能源及半导体用炭复合材料及关键元器件项目

(略)

(略) 长兴县煤山镇氢能产业园

(略) 新能源及半导体用炭复合材料及关键元器件项目计划总投资32000万元,企业拟新增土地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国际先进的光伏设备、氢能装备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生产线,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875吨、光伏及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3.5万套和半导体元器件1万件的生产能力。

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_*_*.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切片粉尘、加工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渍、固化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排放限值后,沿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后经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废环氧树脂、废机油桶、废喷淋废液、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材料包装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次品、废滤筒及废膜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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