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安徽 (略) 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安徽 (略) 委托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担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刘府循环经济产业园腾飞大道东侧
概况:企业现状建设生产车间2间,仓库1间,办公楼1座,配套建设相关生产和环保设备,现状年产3.5万吨铝合金锭
改建项目在原有已建熔炼炉、精炼炉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新增2台球磨机、3台滚筒筛、7台涡电流分选机,主要对再生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采用机械强化分离方式高效回收铝灰中的金属铝;实现铝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达到年处置4400吨铝灰,回收1100吨铝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总
地址: (略) 凤阳县凤阳经济开发区循环产业园片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传 真:055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 (略)
2023年10 月12日
安徽 (略) 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安徽 (略) 委托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担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再生铝循环利用铝灰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刘府循环经济产业园腾飞大道东侧
概况:企业现状建设生产车间2间,仓库1间,办公楼1座,配套建设相关生产和环保设备,现状年产3.5万吨铝合金锭
改建项目在原有已建熔炼炉、精炼炉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新增2台球磨机、3台滚筒筛、7台涡电流分选机,主要对再生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采用机械强化分离方式高效回收铝灰中的金属铝;实现铝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能达到年处置4400吨铝灰,回收1100吨铝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总
地址: (略) 凤阳县凤阳经济开发区循环产业园片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复岘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传 真:055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 (略)
2023年10 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