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送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宁平工管函〔2023〕10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企业雨污水排放及综合利用问题,美化园区整体环境,优化煤炭集中区产业布局,促进崇岗煤炭集中区规范、科学、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推动平罗县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视频监控工程,其中:
1.雨水工程:新建砼预制U型板截流沟13.8km(规格为782×550mm),用于收集企业溢流雨水;新建带孔盖板雨水边沟31.95km,其中:400mm×400mm的边沟长21km,500mm×500mm的边沟长8.3km,600mm×600mm的边沟长2.65km,用于收集园区内无路缘石的路段雨水;新建d300-d6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16.3km,用于收集路面低于绿化带的道路雨水;配套建设检查井308座和雨水口593个;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8座,总容积3421m3,配套格栅井。初期雨水处理工艺采用雨水管(边沟)→初期雨水调蓄池→污水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排放)的工艺流程,有效解决园区道路路面径流面源污染的收集、处理、排放(回用)问题。
2.污水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600m3/d,主要处理园区各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新建d400和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主管5.3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103座;新建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接户管长3375m,配套矩形检测井(含SS和盐度监测设备)135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规格均为100m3/d,配套建设dn110PE污水压力管1900m,dn200PE污水压力管650m。
3.再生水工程:新建再生水泵房(与水质净化站合建)1座,规模为600m3/d;建设dn160聚*烯PE再生水管网总长45km,配套设置阀门井、排泥井、排气井等附属设施。
4.视频监控:新建视频监控系统1套,监控中心设置于水质净化站控制室内。站内设置监控摄像机4套,站外主要路口位置设监控摄像机16套,配套光缆25km,YJV-0.6/1KV-3×6mm2电缆10k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4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151.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33.53万元,其他费用786.89万元,预备费531.0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报送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宁平工管函〔2023〕10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雨污水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企业雨污水排放及综合利用问题,美化园区整体环境,优化煤炭集中区产业布局,促进崇岗煤炭集中区规范、科学、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推动平罗县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视频监控工程,其中:
1.雨水工程:新建砼预制U型板截流沟13.8km(规格为782×550mm),用于收集企业溢流雨水;新建带孔盖板雨水边沟31.95km,其中:400mm×400mm的边沟长21km,500mm×500mm的边沟长8.3km,600mm×600mm的边沟长2.65km,用于收集园区内无路缘石的路段雨水;新建d300-d600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16.3km,用于收集路面低于绿化带的道路雨水;配套建设检查井308座和雨水口593个;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8座,总容积3421m3,配套格栅井。初期雨水处理工艺采用雨水管(边沟)→初期雨水调蓄池→污水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排放)的工艺流程,有效解决园区道路路面径流面源污染的收集、处理、排放(回用)问题。
2.污水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600m3/d,主要处理园区各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标准;新建d400和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主管5.3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103座;新建d300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接户管长3375m,配套矩形检测井(含SS和盐度监测设备)135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规格均为100m3/d,配套建设dn110PE污水压力管1900m,dn200PE污水压力管650m。
3.再生水工程:新建再生水泵房(与水质净化站合建)1座,规模为600m3/d;建设dn160聚*烯PE再生水管网总长45km,配套设置阀门井、排泥井、排气井等附属设施。
4.视频监控:新建视频监控系统1套,监控中心设置于水质净化站控制室内。站内设置监控摄像机4套,站外主要路口位置设监控摄像机16套,配套光缆25km,YJV-0.6/1KV-3×6mm2电缆10k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4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151.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33.53万元,其他费用786.89万元,预备费531.0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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