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平自然资发〔2023〕29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
(项目代码:2309-*-15-05-*)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贺兰山东麓沿山段、小水沟至汝箕沟段生态环境,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增强防风固土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园区整体环境品质,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位于贺兰山东麓沿山段及小水沟至汝箕沟段。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合:3281.55亩),绿化总面积为2069.7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及汝箕沟两侧生态修复项目、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生产作业道、大水沟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种植土换填、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灌溉管网和养护工程,其中:
1.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绿化面积为*.1㎡(合:497.13亩)。其中:1#地块29877㎡(合:44.79亩),4#地块24074.6㎡(合:36.09亩),5#地块57628.3㎡(合:86.4亩),8#地块36268.5㎡(合:54.4亩),9#地块13219㎡(合:19.8亩),10#地块14375.6㎡(合:21.5亩),11#地块48214.5㎡(合:72.3亩),12#地块27883.6㎡(合:41.8亩),13#地块80042㎡(合:120 亩)。
2.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 :绿化面积为* ㎡,主要包含13#、14#、15#、18#、19#、道路转角节点地块和中耀路两侧绿化及19#地块土方和土建工程。
(1)13#地块:地块面积为3864㎡,共栽植造型油松1株、樟子松31株、国槐13株、精品白蜡4株、金冠白蜡8株、丝绵木11株、大叶丝绵木5株、绚丽海棠36株、红叶榆叶梅21株、丛生五角枫16株、高接栓翅卫矛16株、桧柏球14株、胶东卫矛球8株、水蜡球8株、造型水蜡6株、移除刺槐31株,种植冬麦3150㎡,整理绿化用地3150㎡,有机肥20m3。
(2)14#地块:地块面积为*㎡,其中:地块一共栽植白蜡A188株、刺槐190株、香花槐76株、火炬 142株、沙枣62株、侧柏125株、山桃135株,紫*香415 ㎡、金银木339㎡、景天247㎡,马蔺224株;地块二共栽植国槐324株。
(3)15#地块 :地块面积为*㎡,共栽植刺槐133株、国槐147株、柠条1443㎡、紫穗槐2245㎡、冰草4429㎡、紫花苜蓿5328㎡。
(4)18#地块 :地块面积为59212㎡,共栽植白蜡115株、刺槐428株、香花槐918株、榆树166株、河北杨794株、火炬583株、沙枣542株、鲁柽一号709株、山桃111株。
(5)19#地块:共栽植各类苗木2300株,其中:刺槐206株、香花槐174株、白蜡158株、河北杨90株、火炬650株、侧柏336株、山桃686株,紫*香95㎡、金银木150㎡、四季玫瑰537㎡、景天5543㎡、马蔺1660㎡、紫穗槐230㎡、灌木8215㎡;回填种植土1664.8m3;铺设园路卵石道路3000㎡,混凝土构件拆除18180.11㎡,道牙采用卵石立铺。
(6)道路转角节点:共栽植各类苗木76株,其中:栽植丛生白蜡1株、桧柏球3株、栽植国槐11株,白蜡4株,侧柏13株,丛生白蜡3株、高接栓翅卫矛9株、国槐6株、海棠16株、侧柏10株;栽植灌木2778㎡,其中:紫叶矮樱篱101㎡、金叶榆篱270㎡、苔草358㎡、紫叶矮樱篱511㎡、金叶榆篱296㎡、金叶榆篱217㎡、苔草198㎡、四季玫瑰827㎡。
(7)中耀路:两侧共栽植各类苗木26980株,其中:金银木12450株、紫*香5750株、紫叶矮樱8780株、成品草皮2600㎡。
3.小水沟及汝箕沟两侧生态修复项目:两侧占地面积*.5㎡(合:633.59亩),其中:小水沟*.72㎡(合:464.16亩),全长4340m;汝箕沟*.81㎡(合:169.43亩),全长6000m。小水沟一片区种植侧柏3393株、国槐2376株、刺槐940株、火炬6311株、山桃4183株。小水沟二片区种植侧柏2176株、国槐4926株、刺槐2606株、火炬3602株、山桃2340株。汝箕沟一片区种植侧柏1230株、国槐44株、刺槐12株、火炬2092株、山桃1253株。汝箕沟二片区种植侧柏2210株、国槐1906株、刺槐1612株、火炬4560株、山桃2551株。
4.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生产作业道: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新修生产作业道长2695m,宽5m,主材为砂砾石,面积为13475㎡。
5.大水沟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种植土换填:绿化种植以穴状换填种植土为主,其中:种植土回填11810m3,土方平整 * ㎡。
6.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灌溉管网:铺设PE20软管 19766m、PE63软管1000m,安装滴头6588个。
7.养护工程:对19#小游园、道路转角节点、中耀路两侧(绿篱草坪)范围内的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措施包括修剪、浇水、涂白等,栽植完毕后充分灌水,10 天后第二次浇水,进入养护期后,依据苗木生长情况、土壤墒情及降雨量进行灌水。
五、建设工期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养护期1年。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68.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0.09万元,其他费用64.09万元,预备费用34.0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平自然资发〔2023〕29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沿山段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汝箕沟段)绿化工程
(项目代码:2309-*-15-05-*)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贺兰山东麓沿山段、小水沟至汝箕沟段生态环境,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增强防风固土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园区整体环境品质,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位于贺兰山东麓沿山段及小水沟至汝箕沟段。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合:3281.55亩),绿化总面积为2069.7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小水沟及汝箕沟两侧生态修复项目、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生产作业道、大水沟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种植土换填、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灌溉管网和养护工程,其中:
1.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绿化面积为*.1㎡(合:497.13亩)。其中:1#地块29877㎡(合:44.79亩),4#地块24074.6㎡(合:36.09亩),5#地块57628.3㎡(合:86.4亩),8#地块36268.5㎡(合:54.4亩),9#地块13219㎡(合:19.8亩),10#地块14375.6㎡(合:21.5亩),11#地块48214.5㎡(合:72.3亩),12#地块27883.6㎡(合:41.8亩),13#地块80042㎡(合:120 亩)。
2.南片区生态修复项目 :绿化面积为* ㎡,主要包含13#、14#、15#、18#、19#、道路转角节点地块和中耀路两侧绿化及19#地块土方和土建工程。
(1)13#地块:地块面积为3864㎡,共栽植造型油松1株、樟子松31株、国槐13株、精品白蜡4株、金冠白蜡8株、丝绵木11株、大叶丝绵木5株、绚丽海棠36株、红叶榆叶梅21株、丛生五角枫16株、高接栓翅卫矛16株、桧柏球14株、胶东卫矛球8株、水蜡球8株、造型水蜡6株、移除刺槐31株,种植冬麦3150㎡,整理绿化用地3150㎡,有机肥20m3。
(2)14#地块:地块面积为*㎡,其中:地块一共栽植白蜡A188株、刺槐190株、香花槐76株、火炬 142株、沙枣62株、侧柏125株、山桃135株,紫*香415 ㎡、金银木339㎡、景天247㎡,马蔺224株;地块二共栽植国槐324株。
(3)15#地块 :地块面积为*㎡,共栽植刺槐133株、国槐147株、柠条1443㎡、紫穗槐2245㎡、冰草4429㎡、紫花苜蓿5328㎡。
(4)18#地块 :地块面积为59212㎡,共栽植白蜡115株、刺槐428株、香花槐918株、榆树166株、河北杨794株、火炬583株、沙枣542株、鲁柽一号709株、山桃111株。
(5)19#地块:共栽植各类苗木2300株,其中:刺槐206株、香花槐174株、白蜡158株、河北杨90株、火炬650株、侧柏336株、山桃686株,紫*香95㎡、金银木150㎡、四季玫瑰537㎡、景天5543㎡、马蔺1660㎡、紫穗槐230㎡、灌木8215㎡;回填种植土1664.8m3;铺设园路卵石道路3000㎡,混凝土构件拆除18180.11㎡,道牙采用卵石立铺。
(6)道路转角节点:共栽植各类苗木76株,其中:栽植丛生白蜡1株、桧柏球3株、栽植国槐11株,白蜡4株,侧柏13株,丛生白蜡3株、高接栓翅卫矛9株、国槐6株、海棠16株、侧柏10株;栽植灌木2778㎡,其中:紫叶矮樱篱101㎡、金叶榆篱270㎡、苔草358㎡、紫叶矮樱篱511㎡、金叶榆篱296㎡、金叶榆篱217㎡、苔草198㎡、四季玫瑰827㎡。
(7)中耀路:两侧共栽植各类苗木26980株,其中:金银木12450株、紫*香5750株、紫叶矮樱8780株、成品草皮2600㎡。
3.小水沟及汝箕沟两侧生态修复项目:两侧占地面积*.5㎡(合:633.59亩),其中:小水沟*.72㎡(合:464.16亩),全长4340m;汝箕沟*.81㎡(合:169.43亩),全长6000m。小水沟一片区种植侧柏3393株、国槐2376株、刺槐940株、火炬6311株、山桃4183株。小水沟二片区种植侧柏2176株、国槐4926株、刺槐2606株、火炬3602株、山桃2340株。汝箕沟一片区种植侧柏1230株、国槐44株、刺槐12株、火炬2092株、山桃1253株。汝箕沟二片区种植侧柏2210株、国槐1906株、刺槐1612株、火炬4560株、山桃2551株。
4.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生产作业道: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沿山段新修生产作业道长2695m,宽5m,主材为砂砾石,面积为13475㎡。
5.大水沟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种植土换填:绿化种植以穴状换填种植土为主,其中:种植土回填11810m3,土方平整 * ㎡。
6.大水沟第一水源地涵养林灌溉管网:铺设PE20软管 19766m、PE63软管1000m,安装滴头6588个。
7.养护工程:对19#小游园、道路转角节点、中耀路两侧(绿篱草坪)范围内的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措施包括修剪、浇水、涂白等,栽植完毕后充分灌水,10 天后第二次浇水,进入养护期后,依据苗木生长情况、土壤墒情及降雨量进行灌水。
五、建设工期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养护期1年。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68.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0.09万元,其他费用64.09万元,预备费用34.0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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