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关于变更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平农发〔2023〕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9月5日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2〕294)批准,批复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52.52㎡(合:30.08亩),总建筑面积5280.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孵化中心、生活用房、门房及配套设备购置,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场地硬化、大门、围墙、绿化、室外土方、给排水、消防、雨水、采暖、电气、天然气、通讯管网等附属工程及购买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该项目原设计方案中采暖方式为天然气采暖,热源由冷凝容积式燃气热水炉提供,因项目建设区域附近没有符合条件的天然气供给源头,无法正常供暖,影响项目建成后运营使用,现同意变更采暖方式由“天然气采暖”变更为“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热源由“冷凝容积式燃气热水炉提供”变更为“空气源热泵提供”。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期限、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批复文件有效期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平农发〔2023〕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9月5日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中国(宁夏)奶产业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2〕294)批准,批复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52.52㎡(合:30.08亩),总建筑面积5280.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孵化中心、生活用房、门房及配套设备购置,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场地硬化、大门、围墙、绿化、室外土方、给排水、消防、雨水、采暖、电气、天然气、通讯管网等附属工程及购买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该项目原设计方案中采暖方式为天然气采暖,热源由冷凝容积式燃气热水炉提供,因项目建设区域附近没有符合条件的天然气供给源头,无法正常供暖,影响项目建成后运营使用,现同意变更采暖方式由“天然气采暖”变更为“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热源由“冷凝容积式燃气热水炉提供”变更为“空气源热泵提供”。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期限、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及批复文件有效期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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