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15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
(项目代码:2308-*-18-02-* )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黄渠桥镇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黄渠桥镇双渠村路、东永路2条道路进行路况提升,路线平纵指标维持原旧路标准不变,路线总长5.085km,道路等级均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5km/h。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标线施划、道路沿线桥涵构造物及其他交安设施设备安装、新建、整修等。
1.双渠村路:路线全长2.082km,路线起点接头惠公路,其中:K0+000-K1+090.642段自南向北布设,K1+090.642-K2+081.727段自东向西沿双渠村路布设,终点接头惠公路。原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沥青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并撒布粘层油,整体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2.东永路:路线全长3.003km,路线起点接头石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布设,终点接永通路,其中:K3+860-K5+434段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m,路面宽度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全段旧沥青路面的病害进行处治后,撒布粘层油,整体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K5+434-K6+862.754段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全段旧水泥路面进行拆除新建,新建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拆除新建涵洞3道,其中:K6+124.57处1-2.5m明盖板涵1道,K6+292.76处1-1.5m明盖板涵1道,K6+634.92处1-0.75m1-1.5m明盖板涵1道;利用加帽石涵洞1道(K6+954.7处1-4.5m钢筋混凝土明盖板涵1道)。
五、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5.6059万元,其中:工程费249.6906万元,其他费30.5676万元,预备费11.210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15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双渠村路、东永路)
(项目代码:2308-*-18-02-* )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黄渠桥镇内。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黄渠桥镇双渠村路、东永路2条道路进行路况提升,路线平纵指标维持原旧路标准不变,路线总长5.085km,道路等级均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5km/h。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罩面、标线施划、道路沿线桥涵构造物及其他交安设施设备安装、新建、整修等。
1.双渠村路:路线全长2.082km,路线起点接头惠公路,其中:K0+000-K1+090.642段自南向北布设,K1+090.642-K2+081.727段自东向西沿双渠村路布设,终点接头惠公路。原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沥青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并撒布粘层油,整体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2.东永路:路线全长3.003km,路线起点接头石公路,路线自南向北布设,终点接永通路,其中:K3+860-K5+434段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m,路面宽度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全段旧沥青路面的病害进行处治后,撒布粘层油,整体加铺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K5+434-K6+862.754段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全段旧水泥路面进行拆除新建,新建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拆除新建涵洞3道,其中:K6+124.57处1-2.5m明盖板涵1道,K6+292.76处1-1.5m明盖板涵1道,K6+634.92处1-0.75m1-1.5m明盖板涵1道;利用加帽石涵洞1道(K6+954.7处1-4.5m钢筋混凝土明盖板涵1道)。
五、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5.6059万元,其中:工程费249.6906万元,其他费30.5676万元,预备费11.210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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