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拟审批《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拟审批《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所用场地为云南金 (略) “云南金九地GMP中药饮片厂建设项目”厂房二层的预留区,总占地面积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开发供新药或药理研究用标准物质约200-300个(每个以毫克或克计),年制备化学对照品(标准物质)量约500克~1千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公用工程中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系统及环保工程化粪池均依托云南金 (略) 配套厂房已建设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7.3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作业 | 扬尘 | 洒水抑尘,土工布覆盖、围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施工期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土工布、围挡等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和拍照记录 | |||||
运营期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DA001)/试验台、操作工台、有机试剂回收倾倒点、干燥箱、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过滤漏斗、干燥箱、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冷却液托盘 | 非*烷总烃(含*醇) | 理化实验室试验台上各设1个集气罩(共2个)、在液相室色谱仪进口上方各设1个集气罩(共5个)、在理化实验室和正相室*醇倾倒点各设1个集气罩(共设2个)、在干燥箱上方1个集气罩(共3个),在理化实验室和正相室各设1个通风橱(共设2个),共设12个集气罩+2个通风橱收集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0m高排气筒(预留标准的采样检测口-DN001)处理,风机总风量为10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70%,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80%,排气筒内径0.3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种的二级标准要求,即*醇排放浓度≤190mg/m3、排放速率≤29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3kg/h。 | |
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试验台、操作工台、有机试剂回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过滤漏斗、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冷却液托盘 | 非*烷总烃(含*醇) | 车间通风、大气扩散 | 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10mg/m3(监控点处1m平均浓度值),非*烷总烃≤3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醇≤12mg/m3(周界浓度最高点)。 | ||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和垃圾收集异味(无组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垃圾桶 | 异味 | 车间通风、大气扩散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生活废水 | 依托云南金 (略) 厕所,生活废水依托云南金 (略) 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必须有一体化处理设备施工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拍照记录 | 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等级标准后排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
运营期 | 生产废水 | 冷却水 |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循环水循环使用,使用3个月更换一次, 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中 A 等级标准要求,即:COD排放浓≤500mg/m3、BOD5排放浓≤300mg/m3、SS排放浓度≤400mg/m3、NH3-N排放浓≤45mg/m3、总磷排放浓度≤8mg/m3、动植物油排放浓度≤100mg/m3、 石油排放浓度≤15mg/m3、 LAS≤20mg/m3 | |
水浴锅间接加热水 | 旋转蒸发仪旋转瓶水浴锅间接加热水循环使用,使用1年(1个生产周期)后更换一次,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
生产废水 | 新建的污水一体化设备(1套,处理规模5m3/d)处理循环水更换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器皿和设备清洗1、2次后的废水 | ||||
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SS、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依托化粪池(1个,30m3)处理生活废水,二者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A 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三家村再生水处理厂 | |||
雨水 | 雨水 | 经厂区雨水管网排放 | / | ||
声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作业 | 噪声dB(A) | 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
运营期 | 生产设备 | 噪声dB(A) | 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并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
固体废物 | (1)施工期必须对固废处置进行环境监理,并进行台账记录和拍照记录; (2)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棉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 (3)运营期一体化设备污泥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脱水桶脱水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厂家更换后清运; (4)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运营期废杂质、废杂质母液经密闭保存后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再次提取使用。试剂废包装桶、消耗或破碎的实验用品、废大孔树脂、废硅胶树脂、实验室废液、废标准物质、废活性炭和干燥箱废吸附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6)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实验室南面,暂存面积为10m2; (7)防渗区施工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分区防渗,库房、实验室各研究区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可能发生泄漏、渗漏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实验室各研究区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可能发生泄漏、渗漏区设置防渗托盘,库房、危废暂存间,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10cm/s 的防渗性。实验室研发区、生产废水收集管道、一体化处理设备等为一般防渗区,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满足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要求。实验室过道及办公室为简单防渗区,租用厂房地面已经进行硬化处理。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暂存间内设置长 1.0m、宽 0.6m、高 0.4m 的围堰池,暂存间地面、围堰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 -10 cm/s的防渗性。危险废物防渗区施工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以防盛装容器破损挥发出有机废气。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用地区无原生植被分布,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项目原料房、各类研究区通过设置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易超过25℃,保持容器密封,遇强氧化剂分开,采用防爆型照明,设置专人管理,粘贴警示标志,周边严禁烟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库房地面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工作,防腐防渗工作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实验室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区有可能存在泄漏、散落区(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必须在相应位置(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装卸点)设置防渗漏托盘。 ②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 ③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危废暂存内设置围堰池,暂存间地面、围堰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10cm/s的防渗性。避免因地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环境污染。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工作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同时还必须实施单项验收。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以防盛装容器破损挥发出有机废气。 ④项目生产过程若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停止运营、泄漏采用分区防渗措施后不会泄漏。。 ⑤加强对原料库、实验室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区有可能存在泄漏、散落区(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危废暂存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⑥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各类危险固废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 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在正式生产前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应加强环境管理,加强节水、节电、保护环境等的宣传教育。 (2)施工期必须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必须有固废产生和排放台账,隐蔽工程须进行拍照记录。 (3)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足够的环保资金,以实施污染物治理,做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4)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手册”,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确定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按相关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台帐记录、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 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附件: 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所用场地为云南金 (略) “云南金九地GMP中药饮片厂建设项目”厂房二层的预留区,总占地面积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开发供新药或药理研究用标准物质约200-300个(每个以毫克或克计),年制备化学对照品(标准物质)量约500克~1千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公用工程中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系统及环保工程化粪池均依托云南金 (略) 配套厂房已建设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7.3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作业 | 扬尘 | 洒水抑尘,土工布覆盖、围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施工期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土工布、围挡等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和拍照记录 | |||||
运营期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DA001)/试验台、操作工台、有机试剂回收倾倒点、干燥箱、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过滤漏斗、干燥箱、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冷却液托盘 | 非*烷总烃(含*醇) | 理化实验室试验台上各设1个集气罩(共2个)、在液相室色谱仪进口上方各设1个集气罩(共5个)、在理化实验室和正相室*醇倾倒点各设1个集气罩(共设2个)、在干燥箱上方1个集气罩(共3个),在理化实验室和正相室各设1个通风橱(共设2个),共设12个集气罩+2个通风橱收集罩收集+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0m高排气筒(预留标准的采样检测口-DN001)处理,风机总风量为10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70%,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80%,排气筒内径0.3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种的二级标准要求,即*醇排放浓度≤190mg/m3、排放速率≤29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3kg/h。 | |
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试验台、操作工台、有机试剂回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过滤漏斗、低温冷却液循环泵冷却液托盘 | 非*烷总烃(含*醇) | 车间通风、大气扩散 | 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10mg/m3(监控点处1m平均浓度值),非*烷总烃≤3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醇≤12mg/m3(周界浓度最高点)。 | ||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和垃圾收集异味(无组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垃圾桶 | 异味 | 车间通风、大气扩散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生活废水 | 依托云南金 (略) 厕所,生活废水依托云南金 (略) 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必须有一体化处理设备施工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拍照记录 | 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等级标准后排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
运营期 | 生产废水 | 冷却水 |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循环水循环使用,使用3个月更换一次, 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中 A 等级标准要求,即:COD排放浓≤500mg/m3、BOD5排放浓≤300mg/m3、SS排放浓度≤400mg/m3、NH3-N排放浓≤45mg/m3、总磷排放浓度≤8mg/m3、动植物油排放浓度≤100mg/m3、 石油排放浓度≤15mg/m3、 LAS≤20mg/m3 | |
水浴锅间接加热水 | 旋转蒸发仪旋转瓶水浴锅间接加热水循环使用,使用1年(1个生产周期)后更换一次,更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
生产废水 | 新建的污水一体化设备(1套,处理规模5m3/d)处理循环水更换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器皿和设备清洗1、2次后的废水 | ||||
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SS、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依托化粪池(1个,30m3)处理生活废水,二者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中 A 等级标准后,通过项目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三家村再生水处理厂 | |||
雨水 | 雨水 | 经厂区雨水管网排放 | / | ||
声环境 | 施工期 | 施工作业 | 噪声dB(A) | 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
运营期 | 生产设备 | 噪声dB(A) | 采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并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
固体废物 | (1)施工期必须对固废处置进行环境监理,并进行台账记录和拍照记录; (2)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棉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 (3)运营期一体化设备污泥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脱水桶脱水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厂家更换后清运; (4)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运营期废杂质、废杂质母液经密闭保存后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再次提取使用。试剂废包装桶、消耗或破碎的实验用品、废大孔树脂、废硅胶树脂、实验室废液、废标准物质、废活性炭和干燥箱废吸附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6)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实验室南面,暂存面积为10m2; (7)防渗区施工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分区防渗,库房、实验室各研究区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可能发生泄漏、渗漏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实验室各研究区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可能发生泄漏、渗漏区设置防渗托盘,库房、危废暂存间,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10cm/s 的防渗性。实验室研发区、生产废水收集管道、一体化处理设备等为一般防渗区,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满足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要求。实验室过道及办公室为简单防渗区,租用厂房地面已经进行硬化处理。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暂存间内设置长 1.0m、宽 0.6m、高 0.4m 的围堰池,暂存间地面、围堰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 -10 cm/s的防渗性。危险废物防渗区施工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以防盛装容器破损挥发出有机废气。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用地区无原生植被分布,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项目原料房、各类研究区通过设置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易超过25℃,保持容器密封,遇强氧化剂分开,采用防爆型照明,设置专人管理,粘贴警示标志,周边严禁烟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库房地面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工作,防腐防渗工作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并进行单项验收。实验室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区有可能存在泄漏、散落区(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必须在相应位置(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装卸点)设置防渗漏托盘。 ②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 ③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危废暂存内设置围堰池,暂存间地面、围堰池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膜或防渗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使其达到渗透系数≤1×10-10cm/s的防渗性。避免因地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环境污染。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工作必须有施工监理和施工记录,且必须有拍照记录。同时还必须实施单项验收。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以防盛装容器破损挥发出有机废气。 ④项目生产过程若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停止运营、泄漏采用分区防渗措施后不会泄漏。。 ⑤加强对原料库、实验室涉及有机试剂使用区有可能存在泄漏、散落区(层析柱、旋转蒸发仪底部、有机试剂回收桶倾倒点、制备型、半制备型液相色谱仪)、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危废暂存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⑥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各类危险固废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 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在正式生产前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应加强环境管理,加强节水、节电、保护环境等的宣传教育。 (2)施工期必须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必须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必须有固废产生和排放台账,隐蔽工程须进行拍照记录。 (3)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足够的环保资金,以实施污染物治理,做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4)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手册”,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确定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按相关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台帐记录、竣工环保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 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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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天然药用植物标准物质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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