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0月12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 10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编:*

一、项目名称:内蒙 (略) 水泥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长胜店村

三、建设单位:内蒙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长胜店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砂石骨料储棚、钢筋加工车间、塔筒构件预制车间、空压机站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合理安排工期,大风扬尘等极限气象条件下,应停止施工。回填土方表面须采取压实、定期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贮存、转运粉尘和工艺粉尘等。项目原料储库采取全封闭储库措施,储库内物料装卸、转运时进行洒水抑尘,物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进行输送。定期清扫路面,并设置洒水车,适时进行洒水抑尘。项目物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大于15m)排气筒排放。各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收集的除尘灰定期清理至灰斗,返回至工艺用作原料。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将场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砂石骨料加工、周围区域道路降尘用水,多余部分可用作低标号砂浆搅拌用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系内。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神华准 (略) 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拉运至神华准 (略) 处理,不直接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切割机、电锯等,将其设置在专门的工棚内,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回填、厂平等。多余部分弃土和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砂、除尘灰、金属边角料、焊渣、模具清理废渣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除尘灰、模具清理废渣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金属边角料和焊渣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对化粪池、沉淀池、一般固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从而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沉淀池、化粪池地面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六)生态防护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项目组应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操作。加强涉及地表剥离、开挖等工程管理,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措施。回填土方堆放场的表面应压实、覆盖。施工结束后,不得有裸露地面,均应采取硬化或绿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 10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编:*

一、项目名称:内蒙 (略) 水泥制品研发实验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长胜店村

三、建设单位:内蒙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友谊街道长胜店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砂石骨料储棚、钢筋加工车间、塔筒构件预制车间、空压机站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合理安排工期,大风扬尘等极限气象条件下,应停止施工。回填土方表面须采取压实、定期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贮存、转运粉尘和工艺粉尘等。项目原料储库采取全封闭储库措施,储库内物料装卸、转运时进行洒水抑尘,物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进行输送。定期清扫路面,并设置洒水车,适时进行洒水抑尘。项目物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大于15m)排气筒排放。各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收集的除尘灰定期清理至灰斗,返回至工艺用作原料。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将场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砂石骨料加工、周围区域道路降尘用水,多余部分可用作低标号砂浆搅拌用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系内。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神华准 (略) 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拉运至神华准 (略) 处理,不直接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切割机、电锯等,将其设置在专门的工棚内,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用于回填、厂平等。多余部分弃土和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砂、除尘灰、金属边角料、焊渣、模具清理废渣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除尘灰、模具清理废渣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金属边角料和焊渣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对化粪池、沉淀池、一般固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从而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沉淀池、化粪池地面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六)生态防护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项目组应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的思想教育工作,规范操作。加强涉及地表剥离、开挖等工程管理,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措施。回填土方堆放场的表面应压实、覆盖。施工结束后,不得有裸露地面,均应采取硬化或绿化措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