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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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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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资源利用配套加工项目

(略) 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园区

(略)

项目拟投资15700万元,通过购置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形成一条规模为548.8万吨/年的一般固废资源利用生产线,项目在土地整理废弃资源利用完毕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机械加工设备,并对该临时用地土地恢复平整状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送至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运输扬尘在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对运输经过的路面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运输前成品洒水预湿;破碎、筛分装置置于封闭车间,生产区域采用彩钢进行封闭,同时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制砂机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彩钢进行密封,同时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废弃石料、成品装卸粉尘给料口配备喷淋系统,装卸时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成品装车前需适当洒水使物料表面湿润,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同时配备环保除尘雾炮机降尘;堆场扬尘对成品堆场定期洒水+围挡+编织覆盖+出入车辆冲洗,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柴油储罐废气经呼吸阀+平衡管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隔声、降噪,生产线布置于车间内等。4、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浙江 (略) 处置,集尘灰、废布袋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设1个危险固废暂存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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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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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船寮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废弃资源利用配套加工项目

(略) 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园区

(略)

项目拟投资15700万元,通过购置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形成一条规模为548.8万吨/年的一般固废资源利用生产线,项目在土地整理废弃资源利用完毕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机械加工设备,并对该临时用地土地恢复平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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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送至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运输扬尘在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对运输经过的路面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运输前成品洒水预湿;破碎、筛分装置置于封闭车间,生产区域采用彩钢进行封闭,同时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制砂机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彩钢进行密封,同时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废弃石料、成品装卸粉尘给料口配备喷淋系统,装卸时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成品装车前需适当洒水使物料表面湿润,降低物料的抛洒高度,同时配备环保除尘雾炮机降尘;堆场扬尘对成品堆场定期洒水+围挡+编织覆盖+出入车辆冲洗,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柴油储罐废气经呼吸阀+平衡管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隔声、降噪,生产线布置于车间内等。4、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浙江 (略) 处置,集尘灰、废布袋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设1个危险固废暂存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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