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中沐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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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中沐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中沐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略) 桂林街道厚福社区罗垵127号

中沐(福建) (略)

福建创达环保

(略)

项 (略) 桂林街道厚福社区罗垵127号(漳平工业园区富山轻工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小区),项目以鲜椰子、椰壳炭(一级活化)、盐酸等为原辅材料,建设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清洗、压榨、烘干、磨碎,破碎、筛分、活化、冷却、酸洗、水洗、烘干;项目建成后年产椰子糕1030吨、椰蓉660吨、椰壳电容炭800吨,副产品椰子水4500吨、椰奶1160吨。

1.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工作,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储污池,用槽罐车 (略) 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活化和酸洗废气。破碎筛分、给料、电容炭筛分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活化废气,配酸、酸洗、储罐废气分别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椰子、椰壳与椰棕、收集粉尘、废树脂、废活性炭、反渗透膜、污泥等固废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进行后续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总量控制:COD:0.239t/a,NH3-N:0.024t/a、SO2:0.35t/a、NOX:0.43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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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中沐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项目

(略) 桂林街道厚福社区罗垵127号

中沐(福建) (略)

福建创达环保

(略)

项 (略) 桂林街道厚福社区罗垵127号(漳平工业园区富山轻工产业园食品加工产业小区),项目以鲜椰子、椰壳炭(一级活化)、盐酸等为原辅材料,建设椰子制品与休闲食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清洗、压榨、烘干、磨碎,破碎、筛分、活化、冷却、酸洗、水洗、烘干;项目建成后年产椰子糕1030吨、椰蓉660吨、椰壳电容炭800吨,副产品椰子水4500吨、椰奶1160吨。

1.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工作,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储污池,用槽罐车 (略) 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活化和酸洗废气。破碎筛分、给料、电容炭筛分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活化废气,配酸、酸洗、储罐废气分别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椰子、椰壳与椰棕、收集粉尘、废树脂、废活性炭、反渗透膜、污泥等固废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进行后续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总量控制:COD:0.239t/a,NH3-N:0.024t/a、SO2:0.35t/a、NOX:0.43t/a。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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