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雅尔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关于《义乌市雅尔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略) (略) 成立于2002年, (略)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99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增加不锈钢饰品及铜、银饰品的生产,并完善锌合金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竞争力,本项目投资52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年产200吨金属饰品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吨金属饰品的生产规模。
2023年10月10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翻砂、熔化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种树、焊接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烘干、调漆、切割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压铸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打磨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干抛、执模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8、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臭气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的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9、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10、项目产生的含切削液边角料,漆渣,喷淋废水,化学品废包装桶,含油漆等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 (略) (略) 统一转运;一般包装废料,废胶模,炉渣,金属渣,废石蜡,激光切割边角料,废石膏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街道五联路199号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ucp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略) (略) 成立于2002年, (略)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五联路199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增加不锈钢饰品及铜、银饰品的生产,并完善锌合金生产工艺流程,提升产品竞争力,本项目投资52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年产200吨金属饰品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吨金属饰品的生产规模。
2023年10月10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翻砂、熔化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种树、焊接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烘干、调漆、切割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酸酯类、颗粒物、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压铸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光、打磨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7、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干抛、执模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的相关要求。
8、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系物、臭气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的标准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9、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10、项目产生的含切削液边角料,漆渣,喷淋废水,化学品废包装桶,含油漆等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收集 (略) (略) 统一转运;一般包装废料,废胶模,炉渣,金属渣,废石蜡,激光切割边角料,废石膏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2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街道五联路199号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ucp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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