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财〔2023〕2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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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财〔2023〕2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的通知

贺平财〔2023〕23号 (略) 平桂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的通知
2023-08-25 12:00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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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平桂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3〕15号)精神,平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平桂 (略) 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检查对象

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在平桂区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字样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2家代理记账机构: (略) 远 (略) 、 (略) (略) 。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检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平桂区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1家企业:贺州 (略) 。

(三)整治“违规税务代理”行为检查对象

(略) 远 (略) 、 (略) (略) 、贺州 (略) 、 (略) 东龙 (略) 、广西贺州亿成 (略) 。

三、检查内容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检查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

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在资格申请时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内容。

(三)整治“违规税务代理”行为

整治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为未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平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虚假取得代理记账”“违规税务代理”行为开展现场检查。

五、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具体进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各代理记账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一是准备相关检查资料。所需资料另行通知,请在进点检查前提前准备,并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完整。二是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期间,请提供必要的检查场所和办公条件等,以确保检查工作高效开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平桂区财政稽查队:石萍,联系电话0774-*;平桂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蒋秋红,联系电话:0774-*; (略) 场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和信用监管股:莫树山,联系电话:0774-*。

(略) 平桂区财政局 国家税 (略) 平桂区税务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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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财〔2023〕23号 (略) 平桂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的通知
2023-08-25 12:00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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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平桂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3〕15号)精神,平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平桂 (略) 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检查对象

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在平桂区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字样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2家代理记账机构: (略) 远 (略) 、 (略) (略) 。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检查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平桂区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1家企业:贺州 (略) 。

(三)整治“违规税务代理”行为检查对象

(略) 远 (略) 、 (略) (略) 、贺州 (略) 、 (略) 东龙 (略) 、广西贺州亿成 (略) 。

三、检查内容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检查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

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在资格申请时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内容。

(三)整治“违规税务代理”行为

整治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为未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平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虚假取得代理记账”“违规税务代理”行为开展现场检查。

五、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具体进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各代理记账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一是准备相关检查资料。所需资料另行通知,请在进点检查前提前准备,并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完整。二是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期间,请提供必要的检查场所和办公条件等,以确保检查工作高效开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平桂区财政稽查队:石萍,联系电话0774-*;平桂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蒋秋红,联系电话:0774-*; (略) 场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和信用监管股:莫树山,联系电话:0774-*。

(略) 平桂区财政局 国家税 (略) 平桂区税务局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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