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年产300万件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项目 | (略) 新站高新区 | (略) (略) | 安徽 (略) |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冲湖路与荆山中路交口 (略) (略) 2#厂房1楼,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印刷机、烘干机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30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代码:2308-*-04-01-*。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印刷间废气(含印刷、烘干、调配、擦拭废气)和破碎粉尘。南区注塑废气和印刷间废气(含印刷、烘干、调配、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北区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按《报告表》要求,项目印刷间和破碎间需保持密闭。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年产300万件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项目 | (略) 新站高新区 | (略) (略) | 安徽 (略) |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冲湖路与荆山中路交口 (略) (略) 2#厂房1楼,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印刷机、烘干机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家用电器注塑件30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代码:2308-*-04-01-*。 |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印刷间废气(含印刷、烘干、调配、擦拭废气)和破碎粉尘。南区注塑废气和印刷间废气(含印刷、烘干、调配、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北区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按《报告表》要求,项目印刷间和破碎间需保持密闭。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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