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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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节节高食品厂东侧、建设路南侧、滨河西路西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 (略)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节节高食品厂东侧、建设路南侧、滨河西路西侧、 (略) 北侧,是一家生产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企业。拟新增用地约37亩,新建1栋办公楼,2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购置双头四轴CNC加工中心、高精度双点气压冲床、全自动机器人U型铣削线、配套机器人等设备,建设“多型车辆天窗导轨智能制造项目”,主要从事多型车辆天窗导轨、工程机械侧窗、汽车天窗注塑配件等产品的制造与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汽车天窗导轨40万套、汽车天窗注塑配件200万套、工程机械侧窗20万套、散热器60万只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新行审备〔2023〕470号、项目代码:2309-*-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228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20m);工程机械侧窗切割、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20m);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15m);

粉碎粉尘、木工件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散热器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擦拭挥发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注塑不合格品、焊渣、粉尘收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桶、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废擦拭布、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焊渣、粉尘收尘定 (略) ;注塑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桶、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废擦拭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节节高食品厂东侧、建设路南侧、滨河西路西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江苏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 (略) (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节节高食品厂东侧、建设路南侧、滨河西路西侧、 (略) 北侧,是一家生产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企业。拟新增用地约37亩,新建1栋办公楼,2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购置双头四轴CNC加工中心、高精度双点气压冲床、全自动机器人U型铣削线、配套机器人等设备,建设“多型车辆天窗导轨智能制造项目”,主要从事多型车辆天窗导轨、工程机械侧窗、汽车天窗注塑配件等产品的制造与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汽车天窗导轨40万套、汽车天窗注塑配件200万套、工程机械侧窗20万套、散热器60万只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新行审备〔2023〕470号、项目代码:2309-*-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228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20m);工程机械侧窗切割、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20m);危废贮存设施废气经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15m);

粉碎粉尘、木工件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散热器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擦拭挥发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注塑不合格品、焊渣、粉尘收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桶、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废擦拭布、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焊渣、粉尘收尘定 (略) ;注塑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桶、清洗废水、漂洗废水、废擦拭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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