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铁路宁波站区域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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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铁路宁波站区域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立项的复函

(略) 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立项的函》(南综办〔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8-*-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铁路宁波站区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地下车库地坪提升、墙面防水处理、通风空调等系统改造、周边景观提升、站区厕所提升与应用软件开发、应用支撑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硬件支撑建设。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9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8.03万元,采购费用444.23万元,建设其他费用206.43万元,预备费69.22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7个月,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略) 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立项的函》(南综办〔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铁路宁 (略) 有机更新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8-*-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铁路宁波站区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地下车库地坪提升、墙面防水处理、通风空调等系统改造、周边景观提升、站区厕所提升与应用软件开发、应用支撑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硬件支撑建设。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9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8.03万元,采购费用444.23万元,建设其他费用206.43万元,预备费69.22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7个月,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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