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等两个打捆项目环评告报表》环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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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等两个打捆项目环评告报表》环评批前公示

项目一.doc项目二.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安徽 (略)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来安县施官镇西武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青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新建1个厂房,建筑面积10490.6m2,高度12m,西侧为项目骨料料仓,东侧为室内养护场,西侧中部布置1条排水涵管生产线,西北侧布置1条彩砖和装饰构件生产线。安徽 (略)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在厂房南侧布置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骨料料仓与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共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封闭。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搅拌粉尘、筒仓呼吸粉尘、钢筋笼焊接烟尘、车辆运输粉尘、骨料装卸粉尘、进料斗投料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每台搅拌机工作环境全封闭,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对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筒仓仓顶设有呼吸口,生产所用的水泥、粉煤灰由密封的罐车运至厂内水泥筒仓,通过压缩空气输送入筒仓储存,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水泥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钢筋笼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对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运输道路硬化且须设有洒水车对厂内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低车辆运输粉尘的产生;项目料仓封闭,料仓顶部设置水喷淋装置,骨料装卸过程中开启装置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排放量;进料斗上方安装雾化喷淋抑尘设施,投料过程中降低铲车投料高度,减少物料落差,输送皮带全密闭,切实降低粉尘排放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式烟道至楼顶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定期经吸粪车运送至来安县施官镇街镇村农污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与来安县施官镇街镇村农污处理站的接管标准。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与物料运输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禁止夜间运输,加强运营期厂界噪声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废包装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如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一.doc项目二.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安徽 (略)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来安县施官镇西武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青 (略)

项目概况:

安徽 (略) 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新建1个厂房,建筑面积10490.6m2,高度12m,西侧为项目骨料料仓,东侧为室内养护场,西侧中部布置1条排水涵管生产线,西北侧布置1条彩砖和装饰构件生产线。安徽 (略)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在厂房南侧布置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骨料料仓与新型建材及装饰构件生产项目共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封闭。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搅拌粉尘、筒仓呼吸粉尘、钢筋笼焊接烟尘、车辆运输粉尘、骨料装卸粉尘、进料斗投料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每台搅拌机工作环境全封闭,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对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筒仓仓顶设有呼吸口,生产所用的水泥、粉煤灰由密封的罐车运至厂内水泥筒仓,通过压缩空气输送入筒仓储存,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水泥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钢筋笼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对应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运输道路硬化且须设有洒水车对厂内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低车辆运输粉尘的产生;项目料仓封闭,料仓顶部设置水喷淋装置,骨料装卸过程中开启装置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排放量;进料斗上方安装雾化喷淋抑尘设施,投料过程中降低铲车投料高度,减少物料落差,输送皮带全密闭,切实降低粉尘排放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式烟道至楼顶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定期经吸粪车运送至来安县施官镇街镇村农污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与来安县施官镇街镇村农污处理站的接管标准。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与物料运输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音等措施,禁止夜间运输,加强运营期厂界噪声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废包装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房,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收集后规范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如下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

传真:

0550-*

通讯地址:

(略) 来安县新昌路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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