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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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化县 (略) 报送的《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水车镇上溪村

建设单位

新化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际 (略)

项目概况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 (略) 新化县水车镇上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舍、综合用房、办公生活区等设施以及供水、供电、道路等公用工程和粪污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只进行仔猪育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出栏2.6万头商品猪。猪舍全部采用改良型半漏粪板+机械刮粪清粪工艺,采用自动上料喂养系统、自动配水系统。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9959m2(约合14.9亩),总建筑面积12709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类别

污染源

主要环保措施

环保要求/执行标准

废水

初期雨水

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及初期雨水池(120m3)

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容积120m3)后进行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

猪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固液分离+叠螺机+初沉池+UASB+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清水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规模120m3/d)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和水作标准中交叉从严要求

事故池约1800m3

废气

猪舍

卫生和通风系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理、科学饲养等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水处理?站 +干粪棚

负压收集+生物除臭系统+15m排气筒(DA001);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池体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周边 绿化吸收;干粪棚改造成全封闭结构,喷洒除臭剂。

食堂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烟竖井屋顶排放

/

噪声

高噪声设备

消声减振;场区、场界绿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

猪舍

猪粪、污泥

猪粪固液分离后暂存于干粪棚,交由湖南美乐 (略) 回收处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猪舍

病死猪

设置60m3冷藏库,委托湖南 (略) 进行处置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医疗室

医疗废物

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集中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养殖场

废包装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沼气工程

废脱硫剂

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填埋场

无害化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可行,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以避免对周围农业生产和居民的不利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种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化县 (略) 报送的《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水车镇上溪村

建设单位

新化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际 (略)

项目概况

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 (略) 新化县水车镇上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舍、综合用房、办公生活区等设施以及供水、供电、道路等公用工程和粪污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只进行仔猪育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出栏2.6万头商品猪。猪舍全部采用改良型半漏粪板+机械刮粪清粪工艺,采用自动上料喂养系统、自动配水系统。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9959m2(约合14.9亩),总建筑面积12709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类别

污染源

主要环保措施

环保要求/执行标准

废水

初期雨水

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及初期雨水池(120m3)

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容积120m3)后进行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

猪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固液分离+叠螺机+初沉池+UASB+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清水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规模120m3/d)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和水作标准中交叉从严要求

事故池约1800m3

废气

猪舍

卫生和通风系统、喷洒除臭剂、定期清理、科学饲养等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水处理?站 +干粪棚

负压收集+生物除臭系统+15m排气筒(DA001);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池体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周边 绿化吸收;干粪棚改造成全封闭结构,喷洒除臭剂。

食堂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烟竖井屋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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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高噪声设备

消声减振;场区、场界绿化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

猪舍

猪粪、污泥

猪粪固液分离后暂存于干粪棚,交由湖南美乐 (略) 回收处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猪舍

病死猪

设置60m3冷藏库,委托湖南 (略) 进行处置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医疗室

医疗废物

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集中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养殖场

废包装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沼气工程

废脱硫剂

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填埋场

无害化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水车镇上溪村辉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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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可行,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以避免对周围农业生产和居民的不利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种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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