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天下·幸福湾5#、6#、7#、8#、9#住宅楼、地下室-五华博林置业有限公司、五华博林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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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天下·幸福湾5#、6#、7#、8#、9#住宅楼、地下室-五华博林置业有限公司、五华博林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 (略)
工程名称 客天下·幸福湾(5#、6#、7#、8#、9#住宅楼、地下室)
建设地址 五华县河东镇河口村(原河口造纸厂)
建设规模 75309.86平方米 合同价格 13794.72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广东中煤江南 (略)
设计单位 广州城 (略)
施工单位 广东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学林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秦智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钟兴 总监理工程师 袁嗣卿
合同工期 2020.07.01 ~ 2024.08.10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2020-06-58;安全监督注册号:2020-06-58。总建筑面积75309.86平方米。其中5#住宅楼10322.52平方米一、二十六层,6#、7#住宅楼19766.69平方米二十六层,8#、9#住宅楼、地下室45220.65平方米二十六层另地下二层。由原施工许可证(编号*101)拆分后重新办理。2023年10月12日变更设计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原单位名称、项目负 (略) (略) (略) 、吴国英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 (略)
工程名称 客天下·幸福湾(5#、6#、7#、8#、9#住宅楼、地下室)
建设地址 五华县河东镇河口村(原河口造纸厂)
建设规模 75309.86平方米 合同价格 13794.72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广东中煤江南 (略)
设计单位 广州城 (略)
施工单位 广东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学林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秦智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钟兴 总监理工程师 袁嗣卿
合同工期 2020.07.01 ~ 2024.08.10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2020-06-58;安全监督注册号:2020-06-58。总建筑面积75309.86平方米。其中5#住宅楼10322.52平方米一、二十六层,6#、7#住宅楼19766.69平方米二十六层,8#、9#住宅楼、地下室45220.65平方米二十六层另地下二层。由原施工许可证(编号*101)拆分后重新办理。2023年10月12日变更设计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原单位名称、项目负 (略) (略) (略) 、吴国英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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