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装置应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DSA装置应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DSA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黄岛区灵山湾路2877号 | |
建设单位: | (略) 黄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2877号,将黄 (略) 3号楼(病房楼)西北侧副楼东南角3号手术室改造为DSA工作场所,主要建设DSA手术室、控制室和设备间等,占地面积40.37m2,手术室内配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Optima IGS330型DSA)装置一台,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导管床东西放置,有用射束主要向上照射,同时可利用C型臂倾斜照射,介入手术室南、北墙上部和室顶受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每年开展手术量最大为1800例,职业人员年最大照射时间为250h。项目核利用类型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场所使用规定、装置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和通风设施、设置联锁装置、警示标志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三)做好辐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配备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X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DSA介入手术室内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废气经东墙南侧上部排风口排放。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辐射事故,须立即采取切断射线装置电源等措施,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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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DSA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黄岛区灵山湾路2877号 | |
建设单位: | (略) 黄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2877号,将黄 (略) 3号楼(病房楼)西北侧副楼东南角3号手术室改造为DSA工作场所,主要建设DSA手术室、控制室和设备间等,占地面积40.37m2,手术室内配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Optima IGS330型DSA)装置一台,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导管床东西放置,有用射束主要向上照射,同时可利用C型臂倾斜照射,介入手术室南、北墙上部和室顶受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每年开展手术量最大为1800例,职业人员年最大照射时间为250h。项目核利用类型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略) 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场所使用规定、装置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和通风设施、设置联锁装置、警示标志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三)做好辐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配备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X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DSA介入手术室内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废气经东墙南侧上部排风口排放。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辐射事故,须立即采取切断射线装置电源等措施,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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