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胜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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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胜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胜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企石镇深巷红岭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从事冻干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冻干机1.44万台。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进行改扩建,具体改扩建内容如下: 1、总投资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2、项目员工人数增加10人; 3、取消机械设备外壳、自动化设备零件的加工生产,增加生产冻干机1.44万台; 4、增加高压发泡机、手动丝印台、烤箱等一批生产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发泡成型、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放口高度为15m););激光切割工序: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1、DA002,排放口高度为15m);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排放口高度为10m);焊接工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拉丝工序:经配套的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精雕工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池预处理后排放;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0-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胜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企石镇深巷红岭路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从事冻干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冻干机1.44万台。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进行改扩建,具体改扩建内容如下: 1、总投资由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 2、项目员工人数增加10人; 3、取消机械设备外壳、自动化设备零件的加工生产,增加生产冻干机1.44万台; 4、增加高压发泡机、手动丝印台、烤箱等一批生产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发泡成型、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放口高度为15m););激光切割工序: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1、DA002,排放口高度为15m);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排放口高度为10m);焊接工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拉丝工序:经配套的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精雕工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池预处理后排放;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0-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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