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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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区环线 (略) :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查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的请示》(武交投都环北段〔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鄂工咨四部〔2023〕28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长江经济带骨干路网结构,优化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 (略) 圈一体化发展,同意 (略) 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代码:2112-*-04-01-*)。

项目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产生,具体为武汉交通工程 (略) 、 (略) 、中国葛 (略) 、中铁十四局 (略) 、中国建 (略) ,分别按照51%、16.18%、6.74%、2.25%、23.83%的出资比例依法组 (略) 区环线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该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有关政府部门。

二、项目路 (略) 孝南区祠 (略) 黄陂区肖家湾的界河,与拟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对接, (略) 黄陂区李家集街、罗汉寺街、王家河街、蔡家榨街, (略) 红安县太平桥镇, (略) 新洲区凤凰镇、李集街、邾城街, (略) 新洲区刘大房湾,顺接在 (略) 圈环线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段。

三、该项目全长67.355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线设李家集、研子岗(枢纽)、木兰、王家河、韩集(枢纽)、蔡家榨、太平桥、凤凰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7.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5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略) 区环线 (略) 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关于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依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部 (略) 政府审定。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标工作。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省自然资源厅《 (略) 区环线北段(黄陂至新洲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3〕2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 (略) 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规定法规和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在工程建设和运营阶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将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 (略) 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3年6月29日


(略) 区环线 (略) :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查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的请示》(武交投都环北段〔202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鄂工咨四部〔2023〕28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长江经济带骨干路网结构,优化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 (略) 圈一体化发展,同意 (略) 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代码:2112-*-04-01-*)。

项目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产生,具体为武汉交通工程 (略) 、 (略) 、中国葛 (略) 、中铁十四局 (略) 、中国建 (略) ,分别按照51%、16.18%、6.74%、2.25%、23.83%的出资比例依法组 (略) 区环线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该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有关政府部门。

二、项目路 (略) 孝南区祠 (略) 黄陂区肖家湾的界河,与拟 (略) 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对接, (略) 黄陂区李家集街、罗汉寺街、王家河街、蔡家榨街, (略) 红安县太平桥镇, (略) 新洲区凤凰镇、李集街、邾城街, (略) 新洲区刘大房湾,顺接在 (略) 圈环线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段。

三、该项目全长67.355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线设李家集、研子岗(枢纽)、木兰、王家河、韩集(枢纽)、蔡家榨、太平桥、凤凰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7.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5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略) 区环线 (略) 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关于项目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依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有关部 (略) 政府审定。

五、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保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标工作。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是:省自然资源厅《 (略) 区环线北段(黄陂至新洲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3〕2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 (略) 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规定法规和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在工程建设和运营阶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务必将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 (略) 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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