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将我区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 新增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102国道博士营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西向东测速。
2.102国道上徐庄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东向西测速。
3.宁海大道崔李庄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东西双向测速。
以上公示点位固定测速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 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滨河东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健康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天马大街交叉口,富强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紫荆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新102国道与058乡道交叉口(博士营村路口), (略) 道69公里800米(京哈高速抚宁收费站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电警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北九公路2公里680米(石门寨连接线与鹊桥路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电警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 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青乐线0069公里000米( (略) 道高速口南),青乐线69公里800米( (略) 道联合治超站),新102国道与058乡道交叉口(博士营村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滨河东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健康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金山东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学苑街交叉口,碧海路与明德街交叉口,紫荆路与富强街交叉口,迎宾路与东斜街交叉口,碧海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富强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东大街与南北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天马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东斜街交叉口,丹霞路与金山东大街交叉口,丹霞路与学苑街交叉口,丹霞路与富强街交叉口,长征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紫荆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金山大街与长征路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京哈线256公里800米(骊城大街西转盘)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北九公路2公里680米(石门寨连接线与鹊桥路交叉口), (略) 道69公里800米(京哈高速抚宁收费站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于2023年10月20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3日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将我区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 新增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1.102国道博士营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西向东测速。
2.102国道上徐庄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东向西测速。
3.宁海大道崔李庄路段,限速值70公里每小时,东西双向测速。
以上公示点位固定测速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 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滨河东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健康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天马大街交叉口,富强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紫荆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新102国道与058乡道交叉口(博士营村路口), (略) 道69公里800米(京哈高速抚宁收费站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电警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北九公路2公里680米(石门寨连接线与鹊桥路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电警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 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青乐线0069公里000米( (略) 道高速口南),青乐线69公里800米( (略) 道联合治超站),新102国道与058乡道交叉口(博士营村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滨河东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健康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金山东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学苑街交叉口,碧海路与明德街交叉口,紫荆路与富强街交叉口,迎宾路与东斜街交叉口,碧海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富强路与骊城大街交叉口,东大街与南北大街交叉口,长征路与天马大街交叉口,碧海路与东斜街交叉口,丹霞路与金山东大街交叉口,丹霞路与学苑街交叉口,丹霞路与富强街交叉口,长征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紫荆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金山大街与长征路交叉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京哈线256公里800米(骊城大街西转盘)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北九公路2公里680米(石门寨连接线与鹊桥路交叉口), (略) 道69公里800米(京哈高速抚宁收费站路口)。
以上公示点位卡口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于2023年10月20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略) 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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