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年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2021—202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略) 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35—*、*、*(传真)
电子信箱:*@*q.com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2021-20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市发改委
2.金川区农业农村局
3.永昌海量辣椒专业合作社
4.永昌县新城子镇西湾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先进个人
1.陈春来 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2.马应刚 市委农办秘书科科长
3.张永萍 永昌县民政局副局长
4.韩顺昌 永昌县委农办秘书股股长
5.鲁永剑 金川区双湾镇党委书记
6.张瑞玲 永昌县南坝乡永安村原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
队队长(市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
根据2021—202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略) 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为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35—*、*、*(传真)
电子信箱:*@*q.com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2021-20 (略) 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市发改委
2.金川区农业农村局
3.永昌海量辣椒专业合作社
4.永昌县新城子镇西湾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先进个人
1.陈春来 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2.马应刚 市委农办秘书科科长
3.张永萍 永昌县民政局副局长
4.韩顺昌 永昌县委农办秘书股股长
5.鲁永剑 金川区双湾镇党委书记
6.张瑞玲 永昌县南坝乡永安村原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
队队长(市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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