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第二批培训期间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第二批培训期间生活费及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 (略) 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人社发〔2023〕29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协组办〔2023〕15号)文件精神,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给予生活费及交通费。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审核,现将云南新华技工学校符合补贴10期326人,补贴金额:*.00元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按公示结果和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代培训学员申请补贴的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87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1.镇沅县2023年第二批生活费及交通费支付明细表

2.镇沅县2023年第二批生活费及交通费公示花名册



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 (略) 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人社发〔2023〕29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协组办〔2023〕15号)文件精神,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给予生活费及交通费。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审核,现将云南新华技工学校符合补贴10期326人,补贴金额:*.00元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若无异议,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按公示结果和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代培训学员申请补贴的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87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1.镇沅县2023年第二批生活费及交通费支付明细表

2.镇沅县2023年第二批生活费及交通费公示花名册



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