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审批前公示
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黄花镇梁坪村、长龙街道茶塘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县松雅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位于长沙县黄花镇梁坪村、长龙街道茶塘村,路线全长1.68km,总投资19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道 (略) 主干道,路基宽度为60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噪声: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②扬尘: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确保实现“8个100%”。即:施工用地100%设置围挡;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作业;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渣土运输100%封闭;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③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使用民房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项目弃土按照《 (略) 渣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⑤生态: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施工范围外环境;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与植树造林相结合。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排水管网,并 (略) 政纳污管网的衔接,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切实做好排水管网高差处理,确保建成后能正常使用。 ②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减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道路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采取全线SMA低噪声路面、部分路段禁鸣限速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④固体废物:建设分类收集垃圾桶,对沿线司乘人员的垃圾进行收集。 ⑤生态:按绿化美化设计要求,完成边坡和绿化带的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9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黄花镇梁坪村、长龙街道茶塘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县松雅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县松雅新城水渡河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滨湖东路三期(东十线--东十二线)位于长沙县黄花镇梁坪村、长龙街道茶塘村,路线全长1.68km,总投资19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道 (略) 主干道,路基宽度为60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①噪声: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②扬尘: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确保实现“8个100%”。即:施工用地100%设置围挡;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作业;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渣土运输100%封闭;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③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使用民房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项目弃土按照《 (略) 渣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⑤生态: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施工范围外环境;强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增加资金和劳力投入,与植树造林相结合。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排水管网,并 (略) 政纳污管网的衔接,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切实做好排水管网高差处理,确保建成后能正常使用。 ②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减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噪声:道路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采取全线SMA低噪声路面、部分路段禁鸣限速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④固体废物:建设分类收集垃圾桶,对沿线司乘人员的垃圾进行收集。 ⑤生态:按绿化美化设计要求,完成边坡和绿化带的绿化美化工作,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9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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