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土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2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稳10万m3水泥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3]21号 | 2023年10月12日 |
2 | 内 (略) 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3]22号 | 2023年10月12日 |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土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2万吨改性沥青2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水稳10万m3水泥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3]21号 | 2023年10月12日 |
2 | 内 (略) 年产100万平方米组合带肋塑料模板和100万套大型垃圾桶及PE、PVC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包环管字*[2023]22号 | 2023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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