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平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桂平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船舶修造企业:
现将《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主动公开)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
(略) 近期连续发生事故,为了使各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我局高度重视船舶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旺深 市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华忠 市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黄文崇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股长
刘晓睿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谭 慧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雷晴天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应急、市监和供电等部门对各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提供业务指导,进行相关政策解读,指出整改方向。
二、整改工作内容
(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外包管理
1.1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是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2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2.检查密闭空间作业
2.1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2.2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3.检查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是否规范。
(二)一般安全隐患排查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制定各部门(车间)、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检查应急救援
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检查安全生产教育
6.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情况;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情况;
6.3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6.4外来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现场检查
7.1喷涂作业:(1)是否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专人监护;(2)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是否采用防爆措施;(4)通风是否良好。
7.2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1)有无审批手续;(2)是否配备监护人员、消防器材;(3)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3起重作业:(1)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2)起重设备是否检测;(3)起重设备行走与固定物体安全距离是否大于40厘米;(4)指挥、监护是否到位,是否划分起吊警戒区;(5)有无违反“十不吊”规定。
7.4高空作业:(1)醒目处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是否设置围挡、盖板和安全网;(3)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5焊切割作业:(1)醒目处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不得暴晒;(4)氧气、*炔气瓶分开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间距,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5)气瓶应设防倒装置;(6)焊接过程中使用的胶管,最长不超过60米,中间接头不超过3处;(7)施工现场电源开关箱、插座、插头、用电设备、电线等完好且安装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
7.6危险化学品仓库:(1)化学品是否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设备;(4)电器设施是否防爆;(5)库房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
(三)其他隐患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船舶修造企业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督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环节、各链条的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成效。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期限等内容,确保安全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履职,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
(四)强化整改验收。请各企业对整改验收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各船舶修造企业:
现将《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主动公开)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
(略) 近期连续发生事故,为了使各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我局高度重视船舶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旺深 市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华忠 市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黄文崇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股长
刘晓睿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谭 慧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雷晴天 市工信和商务局行业股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应急、市监和供电等部门对各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提供业务指导,进行相关政策解读,指出整改方向。
二、整改工作内容
(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外包管理
1.1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是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2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2.检查密闭空间作业
2.1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2.2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3.检查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是否规范。
(二)一般安全隐患排查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制定各部门(车间)、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检查应急救援
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检查安全生产教育
6.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情况;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情况;
6.3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6.4外来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7.现场检查
7.1喷涂作业:(1)是否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专人监护;(2)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是否采用防爆措施;(4)通风是否良好。
7.2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1)有无审批手续;(2)是否配备监护人员、消防器材;(3)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3起重作业:(1)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2)起重设备是否检测;(3)起重设备行走与固定物体安全距离是否大于40厘米;(4)指挥、监护是否到位,是否划分起吊警戒区;(5)有无违反“十不吊”规定。
7.4高空作业:(1)醒目处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是否设置围挡、盖板和安全网;(3)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5焊切割作业:(1)醒目处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不得暴晒;(4)氧气、*炔气瓶分开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间距,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5)气瓶应设防倒装置;(6)焊接过程中使用的胶管,最长不超过60米,中间接头不超过3处;(7)施工现场电源开关箱、插座、插头、用电设备、电线等完好且安装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
7.6危险化学品仓库:(1)化学品是否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设备;(4)电器设施是否防爆;(5)库房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
(三)其他隐患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船舶修造企业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督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环节、各链条的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成效。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完成期限等内容,确保安全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履职,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
(四)强化整改验收。请各企业对整改验收工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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