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湾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湾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12日至 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B栋301房建设,主要从事核酸提取试剂、磁珠的研发及生产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年研发核酸提取试剂225kg、磁珠50kg,年产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25台。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贵州智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核酸提取试剂研发产生的VOCs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 磁珠研发产生的VOCs、氨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其中VOC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实验器具第二、三次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根据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0月 12日至 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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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广州 (略) 实验室新建项 (略) 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B栋301房建设,主要从事核酸提取试剂、磁珠的研发及生产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年研发核酸提取试剂225kg、磁珠50kg,年产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25台。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贵州智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核酸提取试剂研发产生的VOCs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 磁珠研发产生的VOCs、氨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其中VOC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实验器具第二、三次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由萝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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