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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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工业园国宗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评价机构

湖南大 (略)

项 目 概 况

本项目租赁 (略) 闲置厂房,依托厂房新增设备,生产车间1间占地1400m2。本项目属于电子电路制造类项目,主要包括电路板制作、印刷网版制作,用于生产铝基覆铜板和PCB,其中磨板、蚀刻、阻焊前处理、OSP工序等产生含铜废水的工艺均委外加工处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含尘废气主要产生于线路板的裁板工序:裁板、磨边、钻孔,厂房进行全封闭,粉尘经过封闭的厂房阻隔后约有10%(0.133t/a)经过车间门窗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入大气中;在电路板制作过程中会产生印刷废气、擦网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计,采用局部收集与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收集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取90%,活性炭处理效率取70%。确保污染物粉尘外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浓度要求,本项目废气不会对项目周边居民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涉及到高浓度有机废水和低浓度有机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46.2m3/a,依托国宗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6t/d(348t/a),依托国宗产业园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 (略) 污水处理厂。

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可知,本项目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覆铜板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网版、含油墨有机溶剂的废抹布及手套、不合格的电路板、废活性炭等,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宗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工业园国宗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评价机构

湖南大 (略)

项 目 概 况

本项目租赁 (略) 闲置厂房,依托厂房新增设备,生产车间1间占地1400m2。本项目属于电子电路制造类项目,主要包括电路板制作、印刷网版制作,用于生产铝基覆铜板和PCB,其中磨板、蚀刻、阻焊前处理、OSP工序等产生含铜废水的工艺均委外加工处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含尘废气主要产生于线路板的裁板工序:裁板、磨边、钻孔,厂房进行全封闭,粉尘经过封闭的厂房阻隔后约有10%(0.133t/a)经过车间门窗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入大气中;在电路板制作过程中会产生印刷废气、擦网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计,采用局部收集与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收集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取90%,活性炭处理效率取70%。确保污染物粉尘外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浓度要求,本项目废气不会对项目周边居民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涉及到高浓度有机废水和低浓度有机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46.2m3/a,依托国宗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6t/d(348t/a),依托国宗产业园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 (略) 污水处理厂。

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可知,本项目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覆铜板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网版、含油墨有机溶剂的废抹布及手套、不合格的电路板、废活性炭等,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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